车险工作简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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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车险工作简介内容如下:主要负责客户相关的投保或者续保工作,同时对保险-年到期的客户进行联系,并促成客户续保完成。还有就是负责投、续保业务招揽及统计分析,最后就是负责客户保险信息的收集整理。用户在平时购买车险时可以通过不同的渠道,比如保险公司营业网点、保险公司业务员等,用户在购买保险时可以选择不同的险种,不过同样的险种不同的保险公司报价是不同的。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8-10
车险工作简介内容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车险工作简介内容如下:主要负责客户相关的投保或者续保工作,同时对保险-年到期的客户进行联系,并促成客户续保完成。还有就是负责投、续保业务招揽及统计分析,最后就是负责客户保险信息的收集整理。用户在平时购买车险时可以通过不同的渠道,比如保险公司营业网点、保险公司业务员等,用户在购买保险时可以选择不同的险种,不过同样的险种不同的保险公司报价是不同的。
拓展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二条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法条解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我国,企业基本类型有: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其中合伙企业又分为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均以其出资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东自己购买的人寿保险单属于股东个人财产,不属于对公司的出资,因为股东并不以个人财产对公司承担无限责任,所以即使公司破产,需要申报公司债权,根本不涉及拿股东的人寿保险单即个人财产做为债权申报的问题。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相关规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人寿保险单虽然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属于专属于自身的财产也就是《合同法》中提到的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所以结合《合同法》的规定,人寿保险单的受益保险金不得用于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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