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在一起花的钱需要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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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亲,很高兴为您解答:亲情侣在一起花的钱不需要还的,双方在一起的时候花的钱,是不用归还的。但如果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过错在先,则需要进行赔偿。从道德角度出发,恋爱期间男方自愿给女方花的钱,要根据不同情况处理。如果属于小礼物,可以不归还。如果价值较高的,应当归还。1、恋爱期互赠小礼物:恋爱时互赠小礼物、小礼品,分手时索回的,法院不予支持。当然,因为小物件闹上法庭的,也不多见。2、恋爱期赠与贵重物品:恋爱期间赠与贵重物品,双方反目时,可以起诉索回。(1)这种赠与实质上是一种默示的附条件赠与,即附加了缔结婚姻、步入婚姻的暗含条件。(2)如果双方婚前分手,即该条件未能成就,一方仍占有该贵重财产就没有法律依据,构成法律上的不当得利。3、恋爱是两个人互相爱慕行动的表现。在不同的时代有不同定义,现代定义为无论xing别的两个人基于一定条件和共同恋爱的人生理想,在各自内心形成的对对方最真挚的仰慕,并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终生伴侣最强烈、最稳定、最专一的感情。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11-22
情侣在一起花的钱需要还吗
亲,很高兴为您解答:亲情侣在一起花的钱不需要还的,双方在一起的时候花的钱,是不用归还的。但如果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过错在先,则需要进行赔偿。从道德角度出发,恋爱期间男方自愿给女方花的钱,要根据不同情况处理。如果属于小礼物,可以不归还。如果价值较高的,应当归还。1、恋爱期互赠小礼物:恋爱时互赠小礼物、小礼品,分手时索回的,法院不予支持。当然,因为小物件闹上法庭的,也不多见。2、恋爱期赠与贵重物品:恋爱期间赠与贵重物品,双方反目时,可以起诉索回。(1)这种赠与实质上是一种默示的附条件赠与,即附加了缔结婚姻、步入婚姻的暗含条件。(2)如果双方婚前分手,即该条件未能成就,一方仍占有该贵重财产就没有法律依据,构成法律上的不当得利。3、恋爱是两个人互相爱慕行动的表现。在不同的时代有不同定义,现代定义为无论xing别的两个人基于一定条件和共同恋爱的人生理想,在各自内心形成的对对方最真挚的仰慕,并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终生伴侣最强烈、最稳定、最专一的感情。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情侣之间在交往时候有大额的转款证据,没有借条,这种情况要不要归还?
没有借条,聊天记录也没有说借的,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法院不受理的。
没有借条,聊天记录也没有,那么这个钱就要不回来了是吧?
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没办法证明这个钱是借的,。起诉也没证据所以没办法要回来。
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也没有聊天记录,这个就算去法院起诉也要不回来是吧?
等于自愿情侣之间自愿消费的记录,只要有借条,和证据证明是借的那肯定要还的。
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也没有聊天记录,这个就算去法院起诉也要不回来是吧?
看下金额多大,几万还是几千,还是百万,金额百万几十万,送的金银首饰有收据的情况下对方就是要你还起诉也没办法,
具体金额多大转账的时候有说这个钱给你花的还是买什么东西的吗?
转账的时候什么都没说,就只有转账
不是太多,总共就是六万块钱
恋爱期间男方自愿给女方钱花,这行为属于个人赠予,就算男女双方最后分手了,分手后男方不能向女方要回的哦。 如果是男方借给女方的钱,有约定或借条,这一部分需要还给男朋友,属于契约行为。 男女双方在平时交往中,谁给谁,谁请谁属于生活中的人际关系部分,这些费用是不能算入还钱的责任里面。
没说就是自愿给予花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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