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误诊怎么讨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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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及其家属应及时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调查请求,在此过程中,要求有关行为者和部门主任及时将事项写清楚,并封存使用过的医疗器械。如果病人死亡,应及时保护尸体,并要求主管当局进行医学鉴定。1、及时保留证据
如果发生医疗纠纷,患者及家属应当及时向医疗单位或者医院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提出调查的请求,在此过程中,要求有关行为者和部门主任及时将事项写清楚,并封存使用过的医疗器械。如果病人死亡,应及时保护尸体,并要求主管当局进行医学鉴定。
2、处理过程
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收到投诉后,将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材料,封存医疗材料,防止疾病被改造,伪造,隐蔽或破坏。如果患者死亡,医疗单位将主动提交尸检。如果没有,病人的家人应该提醒他。主管部门将组织医疗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必要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个别医务人员和乡村医生产生的医疗纠纷由经批准开业的卫生行政部门调查处理。
3、处理后果
属于一般医疗纠纷的,经调查,医疗部门(部门、部门)和患者协商解决。如果患者或家属不接受,调查结果将上报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解决医疗纠纷。综合性医院设有医疗投诉办公室,可以对其作出反应,如推诿,应要求医院领导。
4、医院将与病人或领导小组的家属讨论如何处理医疗纠纷或医疗单位,以便以协调的方式解决这些纠纷。如果是医疗单位问题,必要时给予经济补偿或补偿。医疗纠纷的发生和处理,应当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5、如果争议仍无法解决,建议患者或家属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病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所在地区的医院附属医学会提出申请。对第一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第一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证明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纠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重新鉴定申请。或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共同委托双方组织重新鉴定。固定的。
6、如果病人或家属对一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最终结论仍不满意,可向法院申诉。病人或者病人的近亲,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身体状况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及其家属应及时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调查请求,在此过程中,要求有关行为者和部门主任及时将事项写清楚,并封存使用过的医疗器械。如果病人死亡,应及时保护尸体,并要求主管当局进行医学鉴定。1、及时保留证据
如果发生医疗纠纷,患者及家属应当及时向医疗单位或者医院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提出调查的请求,在此过程中,要求有关行为者和部门主任及时将事项写清楚,并封存使用过的医疗器械。如果病人死亡,应及时保护尸体,并要求主管当局进行医学鉴定。
2、处理过程
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收到投诉后,将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材料,封存医疗材料,防止疾病被改造,伪造,隐蔽或破坏。如果患者死亡,医疗单位将主动提交尸检。如果没有,病人的家人应该提醒他。主管部门将组织医疗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必要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个别医务人员和乡村医生产生的医疗纠纷由经批准开业的卫生行政部门调查处理。
3、处理后果
属于一般医疗纠纷的,经调查,医疗部门(部门、部门)和患者协商解决。如果患者或家属不接受,调查结果将上报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解决医疗纠纷。综合性医院设有医疗投诉办公室,可以对其作出反应,如推诿,应要求医院领导。
4、医院将与病人或领导小组的家属讨论如何处理医疗纠纷或医疗单位,以便以协调的方式解决这些纠纷。如果是医疗单位问题,必要时给予经济补偿或补偿。医疗纠纷的发生和处理,应当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5、如果争议仍无法解决,建议患者或家属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病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所在地区的医院附属医学会提出申请。对第一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第一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证明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纠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重新鉴定申请。或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共同委托双方组织重新鉴定。固定的。
6、如果病人或家属对一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最终结论仍不满意,可向法院申诉。病人或者病人的近亲,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身体状况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