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能判强制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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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没有离婚证。诉讼离婚即婚姻当事人通过到法院起诉离婚,通过法院的审判判决是否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若法院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予以判决离婚。宣告离婚判决的,发给当事人离婚判决书。离婚判决书一经生效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一、发生车祸以后夫妻双方可以离婚吗
可以。离婚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话,可以诉讼离婚,起诉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请求解除婚姻关系。
(一)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二、其他法律规定,
当然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的,如果法院依法判决夫妻离婚,那么必须等到该判决书生效之后,才算正式离婚。如果说法院判决离婚,但是该判决书没有生效,男女一方在此期间结婚的,那都是重婚。只有等到判决书生效之后才视为夫妻双方正式离婚,而到民政部门的办理离婚证当即就可以生效。这一点需要人们注意。
在我国,结婚证是由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颁发。对于男女双方自愿协商一致,对子女抚养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协议离婚,由婚姻登记机关收回结婚证,颁发离婚证。
因此,离婚证是由婚姻登记机关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时颁发。
对于离婚,在现实当中,存在大量不能协议离婚的情形。这时,男女一方就需要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婚姻问题。
法院对于感情破裂情形的,可能判决离婚或通过调解离婚。
对于离婚者而言,在法院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则拿到手上可能是判决书或调解书,其法律效力等同于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离婚证,证明已解除婚姻关系。
因此,离婚证与法院判离婚的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均证明双方已解除婚姻关系;有了离婚判决书不需要再拿离婚证;实质上颁发部门不一样,两者只能有其一,也不可能既有判决书又有离婚证。
因为判决书或调解书记载了男女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和双方财产的情况信息。如在办理子女升学、房屋买卖及办理出入境等需要提供婚姻证明时,反复出示可能会造成公民个人信息的泄露。因此离婚证明书就起到了一种便携的证明作用。希望各地方予以推广。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法定途径。如果当事的夫妻双方,对离婚完全一致,没有异议,而且对婚生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都达成一致,那就是到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去领取离婚证,离婚证,是夫妻关系解除的法定证明。
三、离婚对方不离该怎么办
当事人提出离婚请求,对方不离的,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当事人应当去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进行审理后,认为感情确已破裂的,在调解无效后,会同意解除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直接向当事人出具离婚判决书,上诉期满后,双方当事人都没有提起上诉的,离婚判决书应当具有法律效力,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就立即解除;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感情未完全破裂,判决不准离婚的,当事人可以选择提起上诉,请求二审人民法院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后,会根据审理的情况决定是否判决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发生车祸以后夫妻双方可以离婚吗
可以。离婚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话,可以诉讼离婚,起诉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请求解除婚姻关系。
(一)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二、其他法律规定,
当然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的,如果法院依法判决夫妻离婚,那么必须等到该判决书生效之后,才算正式离婚。如果说法院判决离婚,但是该判决书没有生效,男女一方在此期间结婚的,那都是重婚。只有等到判决书生效之后才视为夫妻双方正式离婚,而到民政部门的办理离婚证当即就可以生效。这一点需要人们注意。
在我国,结婚证是由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颁发。对于男女双方自愿协商一致,对子女抚养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协议离婚,由婚姻登记机关收回结婚证,颁发离婚证。
因此,离婚证是由婚姻登记机关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时颁发。
对于离婚,在现实当中,存在大量不能协议离婚的情形。这时,男女一方就需要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婚姻问题。
法院对于感情破裂情形的,可能判决离婚或通过调解离婚。
对于离婚者而言,在法院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则拿到手上可能是判决书或调解书,其法律效力等同于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离婚证,证明已解除婚姻关系。
因此,离婚证与法院判离婚的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均证明双方已解除婚姻关系;有了离婚判决书不需要再拿离婚证;实质上颁发部门不一样,两者只能有其一,也不可能既有判决书又有离婚证。
因为判决书或调解书记载了男女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和双方财产的情况信息。如在办理子女升学、房屋买卖及办理出入境等需要提供婚姻证明时,反复出示可能会造成公民个人信息的泄露。因此离婚证明书就起到了一种便携的证明作用。希望各地方予以推广。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法定途径。如果当事的夫妻双方,对离婚完全一致,没有异议,而且对婚生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都达成一致,那就是到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去领取离婚证,离婚证,是夫妻关系解除的法定证明。
三、离婚对方不离该怎么办
当事人提出离婚请求,对方不离的,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当事人应当去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进行审理后,认为感情确已破裂的,在调解无效后,会同意解除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直接向当事人出具离婚判决书,上诉期满后,双方当事人都没有提起上诉的,离婚判决书应当具有法律效力,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就立即解除;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感情未完全破裂,判决不准离婚的,当事人可以选择提起上诉,请求二审人民法院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后,会根据审理的情况决定是否判决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