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转移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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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在运输中销售的货物的风险转移。是自买卖合同成立时起转移给买方。但由于对运输中的货物的出险时间不易确定,所以又规定风险自交给签发运输单据的承运人时起转移给买方,这种情况须以卖方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货物已灭失或损坏的为限。
一、货运合同中承运人的责任有哪些
货运合同中承运人的主要义务及责任有:1、货物送达后,知道收货人的,及时通知的义务;2、对运输过程中因过错而造成货物的损毁、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八百三十条规定,货物运输到达后,承运人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提货。收货人逾期提货的,应当向承运人支付保管费等费用。第八百三十二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合同中有哪些法律风险?
合同标的的法律风险如下:
1、标的物交付之前,毁损或灭失的风险一般由出卖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货物是由出卖人交给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则除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由买受人承担该风险。
三、网购的收货时间怎样确定
货物所有权在买方签收时即发生转移,所有权转移标的物的风险随之转移,在交付之前非因买卖双方的原因导致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交付之后其风险应由买方负担。实践中买方通过电话的形式要求物流公司将标的物交由物业管理公司或门卫等行为,应视为指示交付,所有权和风险在代为签收人签字之后发生转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货运合同中承运人的责任有哪些
货运合同中承运人的主要义务及责任有:1、货物送达后,知道收货人的,及时通知的义务;2、对运输过程中因过错而造成货物的损毁、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八百三十条规定,货物运输到达后,承运人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提货。收货人逾期提货的,应当向承运人支付保管费等费用。第八百三十二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合同中有哪些法律风险?
合同标的的法律风险如下:
1、标的物交付之前,毁损或灭失的风险一般由出卖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货物是由出卖人交给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则除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由买受人承担该风险。
三、网购的收货时间怎样确定
货物所有权在买方签收时即发生转移,所有权转移标的物的风险随之转移,在交付之前非因买卖双方的原因导致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交付之后其风险应由买方负担。实践中买方通过电话的形式要求物流公司将标的物交由物业管理公司或门卫等行为,应视为指示交付,所有权和风险在代为签收人签字之后发生转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