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保险合同是一种射幸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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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保险合同具有机会性和偶然性的特征。射幸合同的当事人能够获得仅仅只是一个机会,当事人可能可以获得巨大的利益也有可能什么都没有获得。所以说保险合同是典型的射幸合同,当然保险合同还具有不要式合同、附合合同等方面的特征。射幸合同比其它合同具有更为严格的适法性,必须严格依法订立和履行;同时为防止当事人依侥幸心理作出背信弃义的不诚实行为,对当事人双方诚信程度的要求远远高于其它民事活动。例如最典型的射幸合同保险合同,就要求当事人要最大诚信地恪守合同。这也是出于稳定社会秩序、取法公平的需要。
保险合同是一项民事行为,而且是一项合同行为,因而,保险合同不仅受保险法的调整,还应当受民法典的调整,所以,保险合同的成立一定要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和合同的成立要件。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的方式。《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
综上所述,你的问题有得到解答吗!
保险合同是一项民事行为,而且是一项合同行为,因而,保险合同不仅受保险法的调整,还应当受民法典的调整,所以,保险合同的成立一定要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和合同的成立要件。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的方式。《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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