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开展股票指数期货的必要性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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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者规避市场风险的需要
股票指数期货的重要功能就是能为市场投资者提供一种套期保值的有效工具,从而达到规避市场投资风险的目的。
目前,我国已上市了普-丰、兴-和与天-元3家指数型的证券投资基金,这些基金的资金约50%投资于指数的股票组合。但在市场普遍低迷的行情下,指数型基金就很难保证赢利,目前这3家指数基金的每单位净资产已多次跌破面值。若能推出相应的指数期货产品,则指数基金可以通过卖出指数期货合约的办法来弥补现货(指数股票组合)市场上的损失。因此,股票指数期货可以为指数基金提供对冲市场风险的有力工具,成为其投资理财的好帮手,指数期货的推出也必将大大促进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
2、国内股票市场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由于我国股票市场缺乏有效的风险规避工具,许多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如国有企业、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保险资金等,感到目前进入股市的风险比较大。股票指数期货的推出必将激发这些机构投资者们入市的兴趣,使交投更加活跃,最终推动整个股票市场的发展。例如,1977年纽约股票交易所的股票日交易量不过2200万股,但在推出股票指数期货交易后,交易量迅速增加,1987年日均交易量达到1.63亿股。
在股票二级市场低迷的情况下,若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来发行股票,证券承销商必将面临大的市场风险。特别是在处于长期低迷的B股市场,对B股发行的承销商来说,其风险就更大了,这也是目前我国B股市场发行十分困难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是,若能推出股票指数期货,将有利于国内证券公司规避股票发行中的风险。例如,某证券公司与一家上市公司签订协议,3个月内按每股8元的价格包销100万股该公司股票。签约后该证券公司便卖出100份3月期的股票指数期货合约,合约指数点为1000,若每一点代表50元人民币,则100份合约的总价值为1000*50*100=500万元。3个月后,股票指数下跌到950点,该证券公司再买入100份合约进行对冲,获利(1000-950)*50*100=25万元。但是,受到股指下跌影响,股票以每股7.50元发行,则该证券公司损失50万元。由于采取了空头套期保值措施,该证券公司少损失25万元,最终损失为50-25=25万元。因此,股票指数期货的推出,为证券公司提供了一种规避股票发行中市场风险的有力手段,最终将推动我国股票一级市场的发展。
3、国内资本市场的国际化需要
中国加入了WTO将促使国内经济更好地与世界经济接轨,国内资本市场将不断走向国际化,扩大我国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的程度已成必然。为迎接这一挑战,国内各金融机构需积极参与国际资本市场的竞争,进行有关金融产品的创新研究与应用实践,不断提高金融创新与金融服务水平。因此,在适当时机推出股票指数期货是非常必要的。
4、股票市场容量与规模已为指数期货的试点准备了一定条件
目前我国上海与深圳两个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达到1013家,股票总市值已接近2.8万亿元,其中流通市值已接近8500亿元,A股市场投资者已超过4300万户,并发行了17家证券投资基金,市场规模有了较大的扩张。并且,随着市场机构投资者的数量不断增加,如证券投资基金的增加、国有企业以及保险资金的入市,市场会逐渐改变过去那种机构对散户的非均衡格局,而出现“将(机构)对将(机构)”的新局面,市场力量更趋势均力敌。因此,对于任何少数机构投资者来说,想人为地操纵股票指数已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另外,上证综合指数、上证30指数、深圳成分指数及深圳综合指数已运行多年,较为成熟,已被市场投资者普遍接受,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因此,在我国推出以这些股票指数为基础的指数期货已具备一定的市场条件。
股票指数期货的重要功能就是能为市场投资者提供一种套期保值的有效工具,从而达到规避市场投资风险的目的。
目前,我国已上市了普-丰、兴-和与天-元3家指数型的证券投资基金,这些基金的资金约50%投资于指数的股票组合。但在市场普遍低迷的行情下,指数型基金就很难保证赢利,目前这3家指数基金的每单位净资产已多次跌破面值。若能推出相应的指数期货产品,则指数基金可以通过卖出指数期货合约的办法来弥补现货(指数股票组合)市场上的损失。因此,股票指数期货可以为指数基金提供对冲市场风险的有力工具,成为其投资理财的好帮手,指数期货的推出也必将大大促进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
2、国内股票市场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由于我国股票市场缺乏有效的风险规避工具,许多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如国有企业、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保险资金等,感到目前进入股市的风险比较大。股票指数期货的推出必将激发这些机构投资者们入市的兴趣,使交投更加活跃,最终推动整个股票市场的发展。例如,1977年纽约股票交易所的股票日交易量不过2200万股,但在推出股票指数期货交易后,交易量迅速增加,1987年日均交易量达到1.63亿股。
在股票二级市场低迷的情况下,若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来发行股票,证券承销商必将面临大的市场风险。特别是在处于长期低迷的B股市场,对B股发行的承销商来说,其风险就更大了,这也是目前我国B股市场发行十分困难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是,若能推出股票指数期货,将有利于国内证券公司规避股票发行中的风险。例如,某证券公司与一家上市公司签订协议,3个月内按每股8元的价格包销100万股该公司股票。签约后该证券公司便卖出100份3月期的股票指数期货合约,合约指数点为1000,若每一点代表50元人民币,则100份合约的总价值为1000*50*100=500万元。3个月后,股票指数下跌到950点,该证券公司再买入100份合约进行对冲,获利(1000-950)*50*100=25万元。但是,受到股指下跌影响,股票以每股7.50元发行,则该证券公司损失50万元。由于采取了空头套期保值措施,该证券公司少损失25万元,最终损失为50-25=25万元。因此,股票指数期货的推出,为证券公司提供了一种规避股票发行中市场风险的有力手段,最终将推动我国股票一级市场的发展。
3、国内资本市场的国际化需要
中国加入了WTO将促使国内经济更好地与世界经济接轨,国内资本市场将不断走向国际化,扩大我国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的程度已成必然。为迎接这一挑战,国内各金融机构需积极参与国际资本市场的竞争,进行有关金融产品的创新研究与应用实践,不断提高金融创新与金融服务水平。因此,在适当时机推出股票指数期货是非常必要的。
4、股票市场容量与规模已为指数期货的试点准备了一定条件
目前我国上海与深圳两个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达到1013家,股票总市值已接近2.8万亿元,其中流通市值已接近8500亿元,A股市场投资者已超过4300万户,并发行了17家证券投资基金,市场规模有了较大的扩张。并且,随着市场机构投资者的数量不断增加,如证券投资基金的增加、国有企业以及保险资金的入市,市场会逐渐改变过去那种机构对散户的非均衡格局,而出现“将(机构)对将(机构)”的新局面,市场力量更趋势均力敌。因此,对于任何少数机构投资者来说,想人为地操纵股票指数已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另外,上证综合指数、上证30指数、深圳成分指数及深圳综合指数已运行多年,较为成熟,已被市场投资者普遍接受,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因此,在我国推出以这些股票指数为基础的指数期货已具备一定的市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