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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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01-27
离婚诉讼,
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给我讲讲具体的情况吧?
现在您这边是愿意离婚吗?
目前我国只有两种方式离婚,第一,协议离婚,也就是双方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对于财产双方可以协商处理。第二,诉讼离婚,如果双方都愿意离婚,法院会判决离婚,并分割财产。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必须要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比如出轨,家暴,赌博,嫖c)
我不同意,
那是两年前的事,从结婚到现在我老公负责房贷和车贷,我负责家庭孩子开销以及生活的一切,目前我老公的想法是房子车子孩子都拥有,让我紧身出户
理解你的心情,但是实践中处分自愿,否则不会净身出户。
理解你的心情,但是实践中除非是自愿,否则不会净身出户。
如果诉讼离婚我要孩子的抚养权机率有多大,
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因此,当父母双方对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议时,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抚养,或随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对上述几种抚养方式的解决,法院都是可以准许的。如果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时,法院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四十六条,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有以上情形吗?
有的,我有大三阳身体不是很好,目前这两年孩子是请保姆带,我们两个都忙于工作,但是都是生活在一起,平时我和孩子比较亲近,我老公就属于放养式对待孩子,
如果有以上情形对您是有优势的
对,您说的房产情况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房子是什么时候买的呢?谁出的首付呢?登记在谁名下呢?
房子是15年买的,首付是我公公出20万,登记在我们两个的名下,起初我和我老公商量了假设房子卖了,还掉我公公的20万首付,剩余的我两对半,他不同意卖房子,他说房子必须留给孩子,
一文不知道是你婚前买的还是婚后买的。
因为不知道是你婚前买的还是婚后买的。
目前能跟您说的是你有很大概率能获得房子的一半。
至少可以确定的是,对于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您可以主张平均分割。
民法典相关规定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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