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下签订的土地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徐志辉
2023-02-10 · 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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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非经依法征收征用不得转让,因此土地私下买卖协议无效;农村的房屋可以买卖,但是只能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人,且出卖人将失去宅基地,不得再在集体土地上建造自有房屋。房屋买卖合同是真实意思表示,是有效的。
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土地则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在农村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转让,而不能向非农村组织成员转让。农村组织内部成员具有农村户籍,符合宅基地的申请条件,宅基地本就属于农村集体的建设土地,集体享有所有权,分给农民使用,农民之间相互转让不违反法律规定。
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由农民个人享有,农民买卖在宅基地上自建的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也随着转移,此时,宅基地的转让是有效的,只是农民转让、出卖宅基地上的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之后不能再另外申请宅基地。
一、宅基地合作建房有效力吗
农民与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宅基地上共建住宅时,往往约定房屋产权分配份额。但由于政策禁止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共建人中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方能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另一方对房屋的权利则处于不确定状态。我国的法律、行政法规并未禁止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取得宅基地上房屋,因此,此类共建合同应认定合法有效,其应能取得共建房屋分得份额的所有权。
举重以明轻,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出资合作建房的行为,尤其是宅基地使用权人与出资合作建房人之间具有亲属关系,或同属于一个大家庭成员时,出资合作建房的行为既符合农村亲情互助的道德要求,也符合农村善良风俗,更未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
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居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但是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却属于宅基地使用权人所有,由宅基地使用权人享有完全所有权。法律实行房地所有权分离的原则。在未妨碍宅基地使用权的保障作用,未违反国家土地法规和政策的禁止性规定时,出资合作建房人应当对所出资建造的房屋享有一定的财产权益,并可以取得宅基地上所建房屋的共有权。
二、农村宅基地房屋继承条件?
农村宅基地房屋继承条件:1、继承人是农村集体成员;2、与父母共同生活且子女为村集体成员的;3、不与父母共同生活但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子女。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土地则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宅基地上建成的房产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根据《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归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归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施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相应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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