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流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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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办理材料单位对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意见(文件)职工劳动合同的原件、复印件失业人员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同页正反面户口复印件首页、本人页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到社保局办理参保人员减少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7日内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同页正反面、户口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到就业局失业保险处办理失业人员登记备案手册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处签发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单位及时将其送达失业人员本人失业人员在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60日内,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4张到就业局培训处、职介中心分别办理职业培训登记和求职登记首先,申请人备齐规定资料到到就业局失业保险处办理失业人员登记备案。然后携带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单及相关资料到就业局办理职业培训登记和求职登记。
最后办理申领失业金手续。失业保险停止领取情形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
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拓展资料;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失业人员所在的市属以上企业(除中央属企业)应将失业人员名单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市失业保险处备案;区属企业应将失业人员名单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所属区县失业保险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成都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如下: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办理材料单位对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意见(文件)职工劳动合同的原件、复印件失业人员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同页正反面户口复印件首页、本人页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到社保局办理参保人员减少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7日内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同页正反面、户口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到就业局失业保险处办理失业人员登记备案手册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处签发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单位及时将其送达失业人员本人失业人员在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60日内,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4张到就业局培训处、职介中心分别办理职业培训登记和求职登记首先,申请人备齐规定资料到到就业局失业保险处办理失业人员登记备案。然后携带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单及相关资料到就业局办理职业培训登记和求职登记。
最后办理申领失业金手续。失业保险停止领取情形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
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拓展资料;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失业人员所在的市属以上企业(除中央属企业)应将失业人员名单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市失业保险处备案;区属企业应将失业人员名单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所属区县失业保险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成都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如下: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