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传性疾病的保险责任是否合理?
展开全部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保险公司在承保遗传性疾病时,可以根据其风险程度,对其进行不同程度的保险责任限制或者拒绝承保。但如果保险公司未在合同中明确告知被保险人相关条款,则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告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和免除责任的范围、条件和方式。”
2.《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合同的订立、履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姿迹兄不得欺诈、误导消费者。”
4.《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在诊疗前向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告知医疗风险,征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的同意,并在患者或者其近亲属知情同意的基础上进行诊疗。”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在承保遗传州大性疾病时,应当明确告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和免除责任的范围、条件和方式,并遵循迹袭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若保险公司未在合同中明确告知被保险人相关条款,则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同时,医疗机构在诊疗前也应当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医疗风险,征得其同意。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告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和免除责任的范围、条件和方式。”
2.《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合同的订立、履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姿迹兄不得欺诈、误导消费者。”
4.《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在诊疗前向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告知医疗风险,征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的同意,并在患者或者其近亲属知情同意的基础上进行诊疗。”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在承保遗传州大性疾病时,应当明确告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和免除责任的范围、条件和方式,并遵循迹袭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若保险公司未在合同中明确告知被保险人相关条款,则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同时,医疗机构在诊疗前也应当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医疗风险,征得其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