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章和椭圆章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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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分析:
椭圆章:多为各类业务专用章,如收款、发票、验收等。
圆章:国营单位,事业单位,有限公司,个体户,政府机关,地方性社会团体,中外合资(合作)、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的印章均为圆形章印(目前应该使用最多,种类也最多,其中又以公章为主),规格:直径一般小至3厘米左右,大至6厘米左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印章指公章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名章。
本办法所称公章是指国家权力、党政机关、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和各议事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的法定名称章和冠以法定名称的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业务专用章。
本办法所称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名章是指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和各议事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及其财务部门负责人的名章。
椭圆章:多为各类业务专用章,如收款、发票、验收等。
圆章:国营单位,事业单位,有限公司,个体户,政府机关,地方性社会团体,中外合资(合作)、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的印章均为圆形章印(目前应该使用最多,种类也最多,其中又以公章为主),规格:直径一般小至3厘米左右,大至6厘米左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印章指公章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名章。
本办法所称公章是指国家权力、党政机关、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和各议事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的法定名称章和冠以法定名称的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业务专用章。
本办法所称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名章是指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和各议事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及其财务部门负责人的名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