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12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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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07-11
食品安全法126条
食品安全法第126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实行从生产、加工、流通到消费全过程的追溯管理,确保食品安全。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建立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环节的档案记录和信息系统,记录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环节的信息;(二)建立食品召回制度,对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时采取召回措施;(三)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四)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对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进行追溯,查明问题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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