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职工,在上班期间得了重大疾病,单位怎么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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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职职工,在上班期间得了重大疾病不属于工伤,单位没有责任,需要自己承担,重大疾病属于身体原因,非工作原因。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6-21
在职职工,在上班期间得了重大疾病,单位怎么负责任
你好,我丈母娘在上海市松江区小区做保洁,因疫情被封小区两个月,解封去接回家,己病重,随后住院检查,现检查出尿毒症,注,公司没给她交保险,没签合同,请问,公司有责任吗
在职职工,在上班期间得了重大疾病不属于工伤,单位没有责任,需要自己承担,重大疾病属于身体原因,非工作原因。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您好亲很高兴为您服务,感谢您的耐心等待。这个不同律师可能会有不同见解,在职职工,在上班期间得了重大疾病,属于工伤范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属于职业病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单位应当负担的责任如下
1、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2、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级到10级伤残,伤残等级在5-6级由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和伤残等级7-10级劳动合同期满本人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负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伤残等级5-6级本人未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能适当工作的单位应该支付工资,难以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伤残津贴。在职职工,在上班期间得了重大疾病,不属于工伤范畴的享受医疗期的待遇。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疗休息,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医疗期公司应当负的责任:1、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助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是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2、医疗期间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3、对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或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外安排的工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按经济补偿金的规定给予经济补偿金。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生活愉快事事顺心如意笑口常开天天开心快乐每一天
你可以通过医疗保险解决,单位不承担什么责任的。但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现在你可以要求单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双倍赔偿
自发性疾病,不属于工伤,单位是不需要支付医疗费的 ,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医疗期申请病假,并要求单位按照病假工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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