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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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营业税、消费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一、应交税金怎么计算
应交税金计算方法为应缴税费等于应纳税额乘以适用税率。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等。
二、营业税金的计算公式
1、营业税:3-20%,计税额为核定营业额;税率按经营项目区分。2、城建税:7%(县城5%)计税额为当期交纳的营业税额+增值税+消费税。3、教育费附加:3%,计税额为当期交纳的营业税额+增值税+消费税。4、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各地不一,一般为1%—2%,计税额为当期交纳的营业税额+增值税+消费税。
三、增值税属于地方税还是国税
属于地税征收范围。附加税是“正税”的对称。随正税加征的税,附加税一般归纳于地方财政。附加税费是指由地税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企业在向国税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同时,其随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应当向地税机关申报缴纳,但也有由国税代为征收的情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四十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二)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前款所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
一、应交税金怎么计算
应交税金计算方法为应缴税费等于应纳税额乘以适用税率。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等。
二、营业税金的计算公式
1、营业税:3-20%,计税额为核定营业额;税率按经营项目区分。2、城建税:7%(县城5%)计税额为当期交纳的营业税额+增值税+消费税。3、教育费附加:3%,计税额为当期交纳的营业税额+增值税+消费税。4、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各地不一,一般为1%—2%,计税额为当期交纳的营业税额+增值税+消费税。
三、增值税属于地方税还是国税
属于地税征收范围。附加税是“正税”的对称。随正税加征的税,附加税一般归纳于地方财政。附加税费是指由地税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企业在向国税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同时,其随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应当向地税机关申报缴纳,但也有由国税代为征收的情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四十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二)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前款所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