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企业所得税清算汇缴
展开全部
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一、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的企业有哪些
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的企业具体如下: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
3、私营企业;
4、联营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别的组织。
企业所得税的注意事项如下:
1、弥补亏损的时间期限为五年;
2、企业可以自行弥补亏损,不需要税务部门审批;
3、预缴税款时可以直接弥补亏损;
4、企业改制重组后可以延续弥补亏损;
5、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可以相互弥补,但境外亏损不能由境内企业弥补;
6、税务机关查补的所得额能弥补亏损;
7、企业虚报亏损的要受到处罚。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企业应当自季度或月份终了之日起十五日之内,需要到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的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之内,要到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的申报表,并且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的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需要根据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别的相关资料。
二、企业所得税如何计算
应纳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25%或20%、15%)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法律依据
一、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的企业有哪些
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的企业具体如下: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
3、私营企业;
4、联营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别的组织。
企业所得税的注意事项如下:
1、弥补亏损的时间期限为五年;
2、企业可以自行弥补亏损,不需要税务部门审批;
3、预缴税款时可以直接弥补亏损;
4、企业改制重组后可以延续弥补亏损;
5、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可以相互弥补,但境外亏损不能由境内企业弥补;
6、税务机关查补的所得额能弥补亏损;
7、企业虚报亏损的要受到处罚。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企业应当自季度或月份终了之日起十五日之内,需要到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的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之内,要到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的申报表,并且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的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需要根据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别的相关资料。
二、企业所得税如何计算
应纳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25%或20%、15%)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