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侵犯著作的改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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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请问如何判断侵犯著作的改编权,例如:一部剧本和一部文字作品如何判断剧本是否侵犯了文字作品的著作权?是否通过素材对比?侵权著作的改编权后表演者是否以演出收入的2.1%的倍数赔偿原著作权人或损失或收益?
解析:我认为应当通过作品的一些基本要素进行比对,包括素材的比对,但如果素材是真实发生的事,如均取材于时事新闻,则须进行其他要素比对。作品中一些艺术创造的部分则应是比对的重点。
经许可的改编,按规定应按改编费的20-40%向原作者支付稿酬。如果是未经许可的改编则是侵权行为,应当依照著作权法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相关知识导读:改编权,是指改编作品的权利:即改变原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改编,是指以不同的表现形式再现作品的创作活动。改编应该是改编者的创造性劳动,不是简单的重复原作品的内容,而是在表现形式上有所创新,达到新的效果或新的创作目的。改编权可以由作者行使,也可以授权他人行使。改编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不改变作品原来类型而改编作品,如将长篇著作缩写为简本。二是在不改变作品基本内容的情况下将作品由一种类型改编成另一种类型,如将小说改编成剧本。改编者对改编作品享有著作权,但是其行使著作权时不得损害原作品作者的著作权。
改编有两种形式:
(1)改变作品的表现形式,即将作品由一种形式变成另一种形式,如将小说改编为剧本;
(2)为适应某种需要,在不改变作品表达形式的情况下进行的改写。如将学术著作改写为科普读物,将长篇小说改写为简写本等。
改编权是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著作权人可以自己改编自己的作品。也可以授权他人改编其作品,还可以将改编权转让他人或许可他人改编自己的作品。著作权人自己改编自己的作品是著作权人固有的著作财产权。因此,这是著作权人行使改编权的最基本形式。著作权人授权他人改编自己的作品,是著作权人行使改编权的一种简便形式,授权他人改编其作品,著作权人与被授权人之间实际上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因此,应适用代理的一般原理。
一、多重著作权的行使规则
1、行使多重著作权时,应当遵循不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的规则;
2、行使多重著作权时,应当遵循提前获得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的规则。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二条,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第三十五条,出版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第三十七条,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演出,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解析:我认为应当通过作品的一些基本要素进行比对,包括素材的比对,但如果素材是真实发生的事,如均取材于时事新闻,则须进行其他要素比对。作品中一些艺术创造的部分则应是比对的重点。
经许可的改编,按规定应按改编费的20-40%向原作者支付稿酬。如果是未经许可的改编则是侵权行为,应当依照著作权法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相关知识导读:改编权,是指改编作品的权利:即改变原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改编,是指以不同的表现形式再现作品的创作活动。改编应该是改编者的创造性劳动,不是简单的重复原作品的内容,而是在表现形式上有所创新,达到新的效果或新的创作目的。改编权可以由作者行使,也可以授权他人行使。改编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不改变作品原来类型而改编作品,如将长篇著作缩写为简本。二是在不改变作品基本内容的情况下将作品由一种类型改编成另一种类型,如将小说改编成剧本。改编者对改编作品享有著作权,但是其行使著作权时不得损害原作品作者的著作权。
改编有两种形式:
(1)改变作品的表现形式,即将作品由一种形式变成另一种形式,如将小说改编为剧本;
(2)为适应某种需要,在不改变作品表达形式的情况下进行的改写。如将学术著作改写为科普读物,将长篇小说改写为简写本等。
改编权是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著作权人可以自己改编自己的作品。也可以授权他人改编其作品,还可以将改编权转让他人或许可他人改编自己的作品。著作权人自己改编自己的作品是著作权人固有的著作财产权。因此,这是著作权人行使改编权的最基本形式。著作权人授权他人改编自己的作品,是著作权人行使改编权的一种简便形式,授权他人改编其作品,著作权人与被授权人之间实际上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因此,应适用代理的一般原理。
一、多重著作权的行使规则
1、行使多重著作权时,应当遵循不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的规则;
2、行使多重著作权时,应当遵循提前获得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的规则。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二条,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第三十五条,出版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第三十七条,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演出,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