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再婚的财产原配的孩子可以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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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再婚的财产原配的孩子能有。只要原配的孩子作为继子女和现任配偶形成了扶养关系,那么跟继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就可以在法定继承中以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身份继承再婚后夫妻的财产,但是继父母立有遗嘱将遗产指定给他人继承的除外。
一、继子女该怎么确定继承权?
只要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形成了合法有效的抚养关系,继子女就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依法享有继承权。根据法律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二、继父母的遗产能继承子女的吗
只有在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扶养或扶助,经法律确认其形成了扶养关系时,继子女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但是如果继父母以遗嘱方式指定他人继承自己的遗产的,即使继子女享有继承权也不能够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三、二婚是否有房产继承权?
有。前提是父母再婚时孩子尚未成年,与继父母形成了抚养关系。继承开始后,可以根据遗嘱继承,也可以根据法定继承的顺序来进行继承。法定继承的顺序,如下: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上述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以,二婚女方带的孩子是有房产继承权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一、继子女该怎么确定继承权?
只要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形成了合法有效的抚养关系,继子女就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依法享有继承权。根据法律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二、继父母的遗产能继承子女的吗
只有在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扶养或扶助,经法律确认其形成了扶养关系时,继子女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但是如果继父母以遗嘱方式指定他人继承自己的遗产的,即使继子女享有继承权也不能够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三、二婚是否有房产继承权?
有。前提是父母再婚时孩子尚未成年,与继父母形成了抚养关系。继承开始后,可以根据遗嘱继承,也可以根据法定继承的顺序来进行继承。法定继承的顺序,如下: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上述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以,二婚女方带的孩子是有房产继承权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