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合同有哪些主要管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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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合同的管理措施的内容:
1、编制投资控制工作计划和详细的工作流程图,落实合同人员从投资控制角度进行施工跟踪。
2、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确定、分解投资控制目标。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防范性对策。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本编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一、固定总价合同中的暂列金结算如何处理
合同总价如果是固定的暂列金,就不存在结算问题,把发生的暂列金转为实际发生即可;不是固定合同总价的,结算时把已经发生的暂列金项目转为实际项,其余的就不存在了。
暂列金额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
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暂列金额一般不得超过估算总造价的20%。10版定额的暂列金额为税金外的全部费用。工程结算时,暂列金额应予取消,另根据工程实际发生项目增加费用。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暂列金额按招标文件编制,列入其他项目费。采用工料单价计价的工程,暂列金额单独列项计算。暂列金额是业主方的备用金,这是由业主的咨询工程师事先确定并填入招标文件中的金额。
暂列金额应由监理人报发包人批准后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使用。
二、工程承包商要注意哪些事项
工程承包商要注意事项如下:
1、认真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
2、严格审查发包人签约主体资格、资格等级和履约信用;
3、用准确的术语来表达施工合同的重要条款,如工期、质量、成本等;
4、详细规定工程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避免使用含糊不清的误解或歧义;
5、合理限制三方协议,债权转让协议在分包合同中的应用;
6、明确监理工程师和双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7、尽量量量化不可抗力条款;
8、利用担保条件,降低风险系数;
9、积极督促发包人办理施工合同变更备案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六条
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本编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1、编制投资控制工作计划和详细的工作流程图,落实合同人员从投资控制角度进行施工跟踪。
2、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确定、分解投资控制目标。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防范性对策。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本编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一、固定总价合同中的暂列金结算如何处理
合同总价如果是固定的暂列金,就不存在结算问题,把发生的暂列金转为实际发生即可;不是固定合同总价的,结算时把已经发生的暂列金项目转为实际项,其余的就不存在了。
暂列金额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
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暂列金额一般不得超过估算总造价的20%。10版定额的暂列金额为税金外的全部费用。工程结算时,暂列金额应予取消,另根据工程实际发生项目增加费用。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暂列金额按招标文件编制,列入其他项目费。采用工料单价计价的工程,暂列金额单独列项计算。暂列金额是业主方的备用金,这是由业主的咨询工程师事先确定并填入招标文件中的金额。
暂列金额应由监理人报发包人批准后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使用。
二、工程承包商要注意哪些事项
工程承包商要注意事项如下:
1、认真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
2、严格审查发包人签约主体资格、资格等级和履约信用;
3、用准确的术语来表达施工合同的重要条款,如工期、质量、成本等;
4、详细规定工程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避免使用含糊不清的误解或歧义;
5、合理限制三方协议,债权转让协议在分包合同中的应用;
6、明确监理工程师和双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7、尽量量量化不可抗力条款;
8、利用担保条件,降低风险系数;
9、积极督促发包人办理施工合同变更备案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六条
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本编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