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债被打了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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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债被打了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的法律责任。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一、打了别人轻伤怎么判
法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打人至轻伤以上已经触犯刑法的故意伤害罪,如果已经协商好的,公安机关又没有立案侦查的,就没事,如果已经立案,法院多数会判缓刑。如果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的,法院会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受害者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的,也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
二、轻伤和轻微伤的区别
轻伤和轻微伤的区别具体如下:
1、追究责任的不同。轻微伤追究的是行政责任,由行政机关进行罚款、拘留等处罚;轻伤追究的是刑事责任,由公检法机关进行侦查、起诉、审判。
2、私了问题的不同。轻微伤可以双方协议同意私了,轻伤则不可以直接私了;
3、处罚方式的不同。轻微伤罚款,从轻处置,而轻伤情节不严重的,几天拘留,情节严重的,有必要对其处于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一、轻伤的鉴定标准具体如下:
1、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
2、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
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
二、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责任如下: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受害人同时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总之,轻伤和轻微伤的区别主要表现在追究责任、私了问题、处罚方式的不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一、打了别人轻伤怎么判
法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打人至轻伤以上已经触犯刑法的故意伤害罪,如果已经协商好的,公安机关又没有立案侦查的,就没事,如果已经立案,法院多数会判缓刑。如果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的,法院会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受害者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的,也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
二、轻伤和轻微伤的区别
轻伤和轻微伤的区别具体如下:
1、追究责任的不同。轻微伤追究的是行政责任,由行政机关进行罚款、拘留等处罚;轻伤追究的是刑事责任,由公检法机关进行侦查、起诉、审判。
2、私了问题的不同。轻微伤可以双方协议同意私了,轻伤则不可以直接私了;
3、处罚方式的不同。轻微伤罚款,从轻处置,而轻伤情节不严重的,几天拘留,情节严重的,有必要对其处于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一、轻伤的鉴定标准具体如下:
1、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
2、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
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
二、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责任如下: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受害人同时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总之,轻伤和轻微伤的区别主要表现在追究责任、私了问题、处罚方式的不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