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上写了双方签字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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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只有双方签字一般不生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能够就离婚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符合条件的,经过离婚冷静期(三十天),双方应当亲自申请发给离婚证。该离婚协议自双方均领取离婚证时生效。
一、在我国关于离婚协议书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在我国关于离婚协议书办理流程是:
(1)当事人应当就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离婚协议;
(2)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
(4)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协议啥时候生效
签订离婚协议后在双方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生效,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婚姻登记机关对其离婚协议书内容予以认可的时候生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共同签订离婚协议,共同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离婚协议自此生效。
三、夫妻协议离婚的程序是什么呢
夫妻协议离婚的程序是: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协商;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到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和发证,如果三十天满,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证。
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一、在我国关于离婚协议书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在我国关于离婚协议书办理流程是:
(1)当事人应当就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离婚协议;
(2)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
(4)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协议啥时候生效
签订离婚协议后在双方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生效,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婚姻登记机关对其离婚协议书内容予以认可的时候生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共同签订离婚协议,共同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离婚协议自此生效。
三、夫妻协议离婚的程序是什么呢
夫妻协议离婚的程序是: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协商;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到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和发证,如果三十天满,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证。
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