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费应该是什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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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费是支付档案管理所付出的劳动力的费用。主要包括用于档案封装保存的装订、档案盒等文具费;人员经费、场地费、日常运营这三大支出。主要包括用于档案封装保存的装订、档案盒等文具费;人员经费、场地费、日常运营这三大支出。2016年起全国将取消档案管理费,人事档案属于公共服务部门提供的公益服务,产生的管理费用理应由国家财政承担。
档案管理费,首先是用于档案封装保存的装订、档案盒等文具费约30元,其次是人员经费、场地费、日常运营这三大支出。提供保管档案的服务包括各地人才市场及街道办等。不需要自行缴纳管理费主要包括在机关或国企。同时,部分企业也会为职员报销管理费,但有的企业为留住人才,常开出任职3年后才能报销的规定。如果不属于这些范围,就要自行缴纳管理费了。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属于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一种。上世纪80年代初期,政府财政资金缺口很大,一些部门靠行政事业性收费创收,并逐渐成为一些单位收入的重要来源。而“收费养人”持续多年,不仅给征收人带来不小负担,也隐藏不小的寻租空间。尽管执行收支双线,但往往下拨额和征收额挂钩,导致个别单位公共服务高收费、乱收费现象频发,“小金库”“自留地”等问题层出不穷。
档案功能
(1)人事档案是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以及开具考研等相关证明时,都需要使用档案。
(2)档案丢失需进行补档,也就是说,持有者需回到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及原工作单位,补齐相关证明材料。档案未归档会影响到入党、升学等,影响自己评定职称、考研政审、劳动保险及日后的离退休手续办理,也会影响到自己出国留学。如果有考公务员的意向,档案必须保管好。
(3)按照我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属于国家法定、强制执行、归口管理的公共信息,个人不得截留和销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八十八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八百八十九条
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无偿保管。
档案管理费,首先是用于档案封装保存的装订、档案盒等文具费约30元,其次是人员经费、场地费、日常运营这三大支出。提供保管档案的服务包括各地人才市场及街道办等。不需要自行缴纳管理费主要包括在机关或国企。同时,部分企业也会为职员报销管理费,但有的企业为留住人才,常开出任职3年后才能报销的规定。如果不属于这些范围,就要自行缴纳管理费了。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属于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一种。上世纪80年代初期,政府财政资金缺口很大,一些部门靠行政事业性收费创收,并逐渐成为一些单位收入的重要来源。而“收费养人”持续多年,不仅给征收人带来不小负担,也隐藏不小的寻租空间。尽管执行收支双线,但往往下拨额和征收额挂钩,导致个别单位公共服务高收费、乱收费现象频发,“小金库”“自留地”等问题层出不穷。
档案功能
(1)人事档案是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以及开具考研等相关证明时,都需要使用档案。
(2)档案丢失需进行补档,也就是说,持有者需回到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及原工作单位,补齐相关证明材料。档案未归档会影响到入党、升学等,影响自己评定职称、考研政审、劳动保险及日后的离退休手续办理,也会影响到自己出国留学。如果有考公务员的意向,档案必须保管好。
(3)按照我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属于国家法定、强制执行、归口管理的公共信息,个人不得截留和销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八十八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八百八十九条
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无偿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