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去世了,赔偿金被婆婆拿了,能拿回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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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公去世了,赔偿金被婆婆拿了,能拿回来么
赔偿金:扣除丧葬费用、被抚养人生活费,剩下的,由父母、配偶、子女按人头分配。共有房产:一半归你,一半是遗产,债务,也一半归你,一半作为他的债务。遗产继承方式:继承人之间无争议的,联系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后并按公证内容分遗产;有争议或无法提供继承所需材料的,向,根据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继承遗产。继承份额:有遗嘱的,按有效遗嘱,无遗嘱的,由配偶、父母、子女继承。关于法定继承的份额,可由继承人可协商,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多分。债务偿还:属于你的债务由你偿还,属于他的债务用他的遗产偿还,或由继承人在遗产继承范围内偿还。
二、我老公在工地去世了赔偿金半年还没拿到
先行工伤认定,再索赔。
工亡赔偿包括:丧葬费,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死亡赔偿金,全国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按其本人工资的40%按月领取,父母、子女各按其本人工资的30%领取。
有争议的,直接申请仲裁。
三、婆婆去世了,留下了一笔遗产,婆婆去世财产怎么分配
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赔偿金:扣除丧葬费用、被抚养人生活费,剩下的,由父母、配偶、子女按人头分配。共有房产:一半归你,一半是遗产,债务,也一半归你,一半作为他的债务。遗产继承方式:继承人之间无争议的,联系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后并按公证内容分遗产;有争议或无法提供继承所需材料的,向,根据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继承遗产。继承份额:有遗嘱的,按有效遗嘱,无遗嘱的,由配偶、父母、子女继承。关于法定继承的份额,可由继承人可协商,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多分。债务偿还:属于你的债务由你偿还,属于他的债务用他的遗产偿还,或由继承人在遗产继承范围内偿还。
二、我老公在工地去世了赔偿金半年还没拿到
先行工伤认定,再索赔。
工亡赔偿包括:丧葬费,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死亡赔偿金,全国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按其本人工资的40%按月领取,父母、子女各按其本人工资的30%领取。
有争议的,直接申请仲裁。
三、婆婆去世了,留下了一笔遗产,婆婆去世财产怎么分配
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