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所有土地都是国家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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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所有的土地是属于国家的吗
1、城镇土地是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名义上是集体所有。我国的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个人没有土地的所有权,只有使用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九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第二百五十条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是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二、没有土地批复的土地就是国有的吗
第一,1953年12月份,我国《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才开始实施,如果所说土地已经有征地批复,那么土地性质即为国有。
第二,如果经核实无征地批复文件,那么对土地权属有争议的,可以申请确权。依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16条规定:《六十条》公布时起至一九八二年五月《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公布时止,全民所有制单位、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原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国家所有:
1、签订过土地转移等有关协议的;
2、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使用的;
3、进行过一定补偿或安置劳动力的;
4、接受农民集体馈赠的;
5、已购买原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的;
6、农民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转为全民所有制或者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的。
三、城市、城镇土地属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自留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种说法对吗?
这种说法不是很全面,有错误的表述:城市、城镇土地所有权属国家所有,但已经划拨或转让的地块土地在一定时间内划拨或转让的单位和个人有按规定使用的权利,也就是说该地块已由国家以划拨或转让的形式提供给某单位和个人使用后,在划拨或转让的规定时间内,只要在不改变该地块申请时的用途,该地块所有权属于国家,但使用权属于该单位或个人,如果国家要收回其使用权就必须按规定给予补偿。农村土地原则上以村为集体单位所有,这里包含所有权和所有权,农村土地实行承包责任制,承包期内农民个人享有耕种权和收益权。宅基地、自留地应属农民家庭或个人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不像城镇土地有产权证,它是由批准产生的使用权,宅基地、自留地一般由村委会审批,一经审批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不会轻易变更,拥有继承权的子女可以继承。
1、城镇土地是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名义上是集体所有。我国的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个人没有土地的所有权,只有使用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九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第二百五十条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是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二、没有土地批复的土地就是国有的吗
第一,1953年12月份,我国《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才开始实施,如果所说土地已经有征地批复,那么土地性质即为国有。
第二,如果经核实无征地批复文件,那么对土地权属有争议的,可以申请确权。依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16条规定:《六十条》公布时起至一九八二年五月《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公布时止,全民所有制单位、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原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国家所有:
1、签订过土地转移等有关协议的;
2、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使用的;
3、进行过一定补偿或安置劳动力的;
4、接受农民集体馈赠的;
5、已购买原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的;
6、农民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转为全民所有制或者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的。
三、城市、城镇土地属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自留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种说法对吗?
这种说法不是很全面,有错误的表述:城市、城镇土地所有权属国家所有,但已经划拨或转让的地块土地在一定时间内划拨或转让的单位和个人有按规定使用的权利,也就是说该地块已由国家以划拨或转让的形式提供给某单位和个人使用后,在划拨或转让的规定时间内,只要在不改变该地块申请时的用途,该地块所有权属于国家,但使用权属于该单位或个人,如果国家要收回其使用权就必须按规定给予补偿。农村土地原则上以村为集体单位所有,这里包含所有权和所有权,农村土地实行承包责任制,承包期内农民个人享有耕种权和收益权。宅基地、自留地应属农民家庭或个人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不像城镇土地有产权证,它是由批准产生的使用权,宅基地、自留地一般由村委会审批,一经审批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不会轻易变更,拥有继承权的子女可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