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的工资能否作为债务转让

覃永雄
2022-12-09 · 公司事务,经济纠纷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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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工资具有全具有人身属性,不可以作为债权转让。
一、债权转让的概念及条件是怎样的
债权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
债权转让的条件如下:
1、必须具有有效存在的合同债权;
2、债权转让不会改变债权的内容;
3、转让的债权具有可转让性;
4、转让合同权利应遵循一定的程序。
二、工伤到底能否请求赔偿赡养费
工伤不可以要求赔偿赡养费。工伤赔偿是指不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赡养费是指赡养义务人对被赡养人负有赡养义务,采取支付相应费用的一种履行方式,具有一定的人身属性。
三、基于合同性质不得让与的债权有
基于合同性质不能转让的债权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而存在的债权、不作为债权等。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债权转让的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须存在有效的债权;
2、被转让的债权具有可让与性;
3、让与人和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意思表示一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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