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公积金贷款新政策是怎样的?
提示借贷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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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职工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按规定逐月缴存公积金连续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不具备贷款条件、职工所在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二年以上且单位未有缴存不良记录,新调入、新参加工作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所贷款项用于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二手房、危改还原房以及自建房、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合法的购房合同和首期支付不低于购房总价款30%的自筹资金、新交易的二手房屋,以契税发票为准6个月以内可申请贷款过6个月,不提供贷款。7、持房屋所有权证贷款,以契税发票为准二年以内可申请装修贷款,超过二年不提供贷款。8、自建房一年内可申请贷款,超过一年不提供贷款、职工支取公积金后,须连续缴存一年以上,一年内不具备贷款资格。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