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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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险金,正确的交通事故造成死亡案提供以下资料:
1,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事故认定书,赔偿协议、赔偿凭证,或经法院判决的判决书(调解书),死亡证明(医院、刑侦),火化证明,户口注销证明(户口本上注明注销原因及日期)。
2,抚养人生活费:户口本,家属关系调查表(供、抚养关系及人数由居委会、派出所盖章)。
3,误工费:出险至死亡死者误工费(工资收入证明、劳动合同等),家属误工费(限三人,工资收入证明或按同业标准等),
4,交通费(限三人,公交车票或原居地至出险地交通票),金额酌情。
5,住宿费,(限三人,150元/人/天住宿费发票)。
6,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内)
7,医疗费用:死者医疗发票,(住院伙食补助按住院天数X当地赔偿标准元/天)。
8,护理费:疾病证明有医嘱(住院天数X当地赔偿标准元/天)。
9,其他的资料如:病历,住院记录,检查报告,死者证件等。
10,公证委托书(有数人受益人的可委托其中一人办理索赔收赔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1,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事故认定书,赔偿协议、赔偿凭证,或经法院判决的判决书(调解书),死亡证明(医院、刑侦),火化证明,户口注销证明(户口本上注明注销原因及日期)。
2,抚养人生活费:户口本,家属关系调查表(供、抚养关系及人数由居委会、派出所盖章)。
3,误工费:出险至死亡死者误工费(工资收入证明、劳动合同等),家属误工费(限三人,工资收入证明或按同业标准等),
4,交通费(限三人,公交车票或原居地至出险地交通票),金额酌情。
5,住宿费,(限三人,150元/人/天住宿费发票)。
6,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内)
7,医疗费用:死者医疗发票,(住院伙食补助按住院天数X当地赔偿标准元/天)。
8,护理费:疾病证明有医嘱(住院天数X当地赔偿标准元/天)。
9,其他的资料如:病历,住院记录,检查报告,死者证件等。
10,公证委托书(有数人受益人的可委托其中一人办理索赔收赔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