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课国际结算:案例分析题1、我出口企业收到国外开来的不可撤销信用证一份,在我国内的某外资银行通知并加保兑。我出口企业在货物装运后,正拟将有关单据交银行议付时,忽接该外资银行通知,由于开证行已宣布破产,该行不承担对该信用证的议付或付款责任,但可接受我出口公司委托向卖方直接收取货款的业务。对此,你认为我方应如何处理为好?第2题、我国A公司向美国B公司以CIF术语出口一批货物,合同规定4月份装运。B公司于4月10日开来不可撤销信用证。此证按《UCP600》规定办理。证内规定:装运期不得晚于4月15日。此时我方已来不及办理租船订舱,立即要求B公司将装期延至5月15日。随后B公司来电:同意展延船期,有效期也顺延一个月。我国A公司于5月10日装船,提单签发日5月10日,并于5月14日将全套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交银行办理议付。问:我国A公司能否顺利结汇?为什么?
1个回答
关注
展开全部
A公司不能结汇。
理由:
(1) 根据《UCP500》规定,不可撤销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非经受益人及有关当事人同意,开证行不得片面修改或撤销信用证,只要收益人提供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开征行必须履行付款义务。本案中A公司提出信用证装运期的展期要求只得到B公司的允诺,并未由银行开出修改通知书,所以B公司同意修改是无效的。
(2) 信用证上规定装运期“不得晚于4月15日”,而A公司所交提单的签发日为5月10日,与信用证规定不符,单证不符,银行可以拒付。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4-01-06
# 课程:国际结算:案例分析题
## 题目1
我出口企业收到国外开来的不可撤销信用证一份,在我国内的某外资银行通知并加保兑。我出口企业在货物装运后,正拟将有关单据交银行议付时,忽接该外资银行通知,由于开证行已宣布破产,该行不承担对该信用证的议付或付款责任,但可接受我出口公司委托向卖方直接收取货款的业务。对此,你认为我方应如何处理为好?
## 题目2
我国A公司向美国B公司以CIF术语出口一批货物,合同规定4月份装运。B公司于4月10日开来不可撤销信用证。此证按《UCP600》规定办理。证内规定:装运期不得晚于4月15日。此时我方已来不及办理租船订舱,立即要求B公司将装期延至5月15日。随后B公司来电:同意展延船期,有效期也顺延一个月。我国A公司于5月10日装船,提单签发日5月10日,并于5月14日将全套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交银行办理议付。问:我国A公司能否顺利结汇?为什么?
你好,亲我国A公司不能顺利结汇?因为不合规矩所以不能顺利结汇。
第二题呢
A公司不能结汇。
理由:
(1) 根据《UCP500》规定,不可撤销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非经受益人及有关当事人同意,开证行不得片面修改或撤销信用证,只要收益人提供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开征行必须履行付款义务。本案中A公司提出信用证装运期的展期要求只得到B公司的允诺,并未由银行开出修改通知书,所以B公司同意修改是无效的。
(2) 信用证上规定装运期“不得晚于4月15日”,而A公司所交提单的签发日为5月10日,与信用证规定不符,单证不符,银行可以拒付。
已赞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