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上诉费怎么收?和一审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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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上诉费和一审的案件受理费不一样,二审上诉费一般比一审案件受理费多,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是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离婚上诉费用是多少
以下为大家解答离婚上诉费用是多少这一问题。第一,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自2007年4月1日起,离婚案件的受理费,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需另行缴纳;超过20万元的,按照0.5%交纳。第二,诉讼费用一般由原告预交,法院在结案之时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来确定诉讼费究竟由谁承担及相应的承担比例。第三,上诉费用的产生基本上是因为当事人对一审案件的裁判结果不满意而提起了二审程序。与此同时就产生了二审的上诉费用。上诉费原则上和一审的诉讼费是一样的。在案件二审结束后,一般法官会在裁判文书的最后列明上诉费用最终由谁承担及承担的具体金额是多少。但在案件上诉之初,上诉费用是由上诉人预交的。
二、交通事故如何上诉维权
首先,提起上诉必须是享有上诉权或可以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人。民事纠纷案件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起上诉。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如果在一审判决中确认其承担义务的,也有权提起上诉。不服民事纠纷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天;不服民事纠纷裁定的上诉期限为10天;上诉期从接到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天算起,逾期不得上诉。
其次,上诉应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附上上诉状副本,并预交上诉费。上诉状应写明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姓名(法人应写明法人名称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基本情况、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由和编号、上诉的请求和理由等。
最后,上诉状一般应交原审人民法院,并依照规定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由原审人民法院转呈其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人也可以直接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民事上诉的期限及程序
民事上诉的程序:(一)提起上诉必须是享有上诉权或可以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人。民事和经济纠纷案件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起上诉。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如果在一审判决中确认其承担义务的,也有权提起上诉。不服民事和经济纠纷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天;不服民事和经济纠纷裁定的上诉期限为10天;上诉期从接到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天算起,逾期不得上诉。
(二)上诉应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附上上诉状副本,并预交上诉费。上诉状应写明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姓名(法人应写明法人名称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基本情况、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由和编号、上诉的请求和理由等。
(三)上诉状一般应交原审人民法院,并依照规定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由原审人民法院转呈其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人也可以直接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民事上诉的时间: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七条
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六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七条
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离婚上诉费用是多少
以下为大家解答离婚上诉费用是多少这一问题。第一,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自2007年4月1日起,离婚案件的受理费,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需另行缴纳;超过20万元的,按照0.5%交纳。第二,诉讼费用一般由原告预交,法院在结案之时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来确定诉讼费究竟由谁承担及相应的承担比例。第三,上诉费用的产生基本上是因为当事人对一审案件的裁判结果不满意而提起了二审程序。与此同时就产生了二审的上诉费用。上诉费原则上和一审的诉讼费是一样的。在案件二审结束后,一般法官会在裁判文书的最后列明上诉费用最终由谁承担及承担的具体金额是多少。但在案件上诉之初,上诉费用是由上诉人预交的。
二、交通事故如何上诉维权
首先,提起上诉必须是享有上诉权或可以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人。民事纠纷案件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起上诉。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如果在一审判决中确认其承担义务的,也有权提起上诉。不服民事纠纷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天;不服民事纠纷裁定的上诉期限为10天;上诉期从接到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天算起,逾期不得上诉。
其次,上诉应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附上上诉状副本,并预交上诉费。上诉状应写明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姓名(法人应写明法人名称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基本情况、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由和编号、上诉的请求和理由等。
最后,上诉状一般应交原审人民法院,并依照规定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由原审人民法院转呈其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人也可以直接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民事上诉的期限及程序
民事上诉的程序:(一)提起上诉必须是享有上诉权或可以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人。民事和经济纠纷案件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起上诉。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如果在一审判决中确认其承担义务的,也有权提起上诉。不服民事和经济纠纷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天;不服民事和经济纠纷裁定的上诉期限为10天;上诉期从接到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天算起,逾期不得上诉。
(二)上诉应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附上上诉状副本,并预交上诉费。上诉状应写明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姓名(法人应写明法人名称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基本情况、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由和编号、上诉的请求和理由等。
(三)上诉状一般应交原审人民法院,并依照规定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由原审人民法院转呈其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人也可以直接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民事上诉的时间: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七条
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六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七条
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