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报复行为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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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打击报复行为的认定如下:,1.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方法侵犯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的;,2.非法占有或者损毁举报人及其近亲属财产的;,3.栽赃陷害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4.侮辱、诽谤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5.违反规定解聘、辞退或者开除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6.克扣或者变相克扣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工资、奖金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的;,7.对举报人及其近亲属无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故意违反规定加重处分的;,8.在职务晋升、岗位安排、评级考核等方面对举报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刁难、压制的;,9.对举报人及其近亲属提出的合理申请应当批准而不予批准或者拖延的;,10.其他侵害举报人及其近亲属合法权益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 【按份共有的推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