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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方式:
只是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并不能够促使维权者成功维权,根据维权事件找到正确的渠道是重中之重。
(1)协商解决
协商解决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就与争议有关的问题进行协商,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的活动。
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协商和解是一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经营者来说,它都不失为一种理想的途径。事实上,日常生活中大量的消费者权益争议都是通过这种方式解决的。
(2)投诉、调解投诉
维权者投诉可以采取电话、信函、面谈、互联网形式进行。但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要讲清楚以下内容:
l 投诉方和被投诉方的基本信息,包括投诉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l 被投诉方的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损害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及与侵权者协商的情况。
l 有关证据。要提供与投诉有关的证据,证明受损害存在的因果关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相关部门一般不留存争议双方提供的原始证据(原件、实物等)。
(3)行政申诉
发生权益争议后,可以请求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依行政程序解决争议,与其他争议解决途径相比,申诉具有高效、快捷、力度强等特点。
(4)提起诉讼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诉讼大致分为三种形式: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绝大多数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提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