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动离职的93年前的工龄年可以认定吗?
1个回答
关注
展开全部
您好,企业自动离职的93年前的工龄年可以认定,因为我国正式开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是1993年开始的,所以说在此之前的工作年限都可以被认定为是视同缴费年限,最终会按照过渡性养老金的方式累加到自身总的养老保险当中去。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02-20
企业自动离职的93年前的工龄年可以认定吗?
您好,企业自动离职的93年前的工龄年可以认定,因为我国正式开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是1993年开始的,所以说在此之前的工作年限都可以被认定为是视同缴费年限,最终会按照过渡性养老金的方式累加到自身总的养老保险当中去。
如果工龄是连续的,那么按照国务院颁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后职工个人才开始缴费,92年以前都是视同缴费的,不存在补缴等问题。自1993年起实施养老保险缴费,对于1992年12月31日前的工龄进行工龄审定,审定为连续工龄的可以作为养老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关于确定工作有间断情况的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答复》(津劳险【1991】237号)文件规定:"对参加工作后,因辞职等个人原因造成工作间断,以后又重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其参加工作时间,应从最后一次参加工作时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