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上没有的经营范围可以开发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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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实发生的可以开,未实际发生的开票就算虚开发票了,那就违法了。
目前《发票管理办法》没有明文禁止纳税人“超经营范围开具发票”的行为。另外,《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因此,不管这时经营的业务是否“超经营范围”,确认营业收入时必须开具发票。
更何况,发票的最大功能在于保障国家的税款安全,有了经营,开了发票,国家的税款就不会流失。至于是否超出经营范围原本也不属于税务机关的管辖范围。
所以,当企业发生经营业务开具发票时,不论该业务是否“超经营范围”,都应按实际业务情况开具发票。
另外,营改增后国家税务总局的政策解答执行口径是,纳税人发生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以外的业务,只要发生真实的应税业务,均可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
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1先到工商局去表格。表格包括:营业执照变更登记表、章程修正案(模板)、股东会协议(模板)、委托授权书。
2、回到公司填写,由于章程修正案和股东会协议要股东和法人签名,所以要拿回来填写。
具体:
(1)营业执照变更登记表(可复印空表),填写营业范围变更一栏,其他如果不变更就不填,并在最后面法人签字、盖公章。委托授权书应该也在这个表的背后,没有的话就取新表,填写相关内容、贴上经办人身份证(可能需要,每个地区不同)和盖上公章。
(2)章程修正案,由于从工商局拿回来只是模板,所以,你可以按照模板在WORD文档重新写一次。增加一句:公司原营业范围为XXX,现变更为XXX。最后法人签字、盖公章和写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第三十三条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文件、证件、登记申请书、登记注册书以及其他有关文件进行审查,经核准后分别核发下列证照:
(一)对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企业,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对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但具备经营条件的企业和经营单位,核发《营业执照》。
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分别编定注册号,在颁发的证照上加以注明,并记入登记档案。
琴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钢琴,乐器的销售;乐器培训、声乐培训、舞蹈培训。文化活动策划,舞台艺术造型策划,企业营销策划,礼仪策划,企业形象策划;摄影;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装饰设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二十六条 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目前《发票管理办法》没有明文禁止纳税人“超经营范围开具发票”的行为。另外,《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因此,不管这时经营的业务是否“超经营范围”,确认营业收入时必须开具发票。
更何况,发票的最大功能在于保障国家的税款安全,有了经营,开了发票,国家的税款就不会流失。至于是否超出经营范围原本也不属于税务机关的管辖范围。
所以,当企业发生经营业务开具发票时,不论该业务是否“超经营范围”,都应按实际业务情况开具发票。
另外,营改增后国家税务总局的政策解答执行口径是,纳税人发生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以外的业务,只要发生真实的应税业务,均可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
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1先到工商局去表格。表格包括:营业执照变更登记表、章程修正案(模板)、股东会协议(模板)、委托授权书。
2、回到公司填写,由于章程修正案和股东会协议要股东和法人签名,所以要拿回来填写。
具体:
(1)营业执照变更登记表(可复印空表),填写营业范围变更一栏,其他如果不变更就不填,并在最后面法人签字、盖公章。委托授权书应该也在这个表的背后,没有的话就取新表,填写相关内容、贴上经办人身份证(可能需要,每个地区不同)和盖上公章。
(2)章程修正案,由于从工商局拿回来只是模板,所以,你可以按照模板在WORD文档重新写一次。增加一句:公司原营业范围为XXX,现变更为XXX。最后法人签字、盖公章和写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第三十三条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文件、证件、登记申请书、登记注册书以及其他有关文件进行审查,经核准后分别核发下列证照:
(一)对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企业,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对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但具备经营条件的企业和经营单位,核发《营业执照》。
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分别编定注册号,在颁发的证照上加以注明,并记入登记档案。
琴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钢琴,乐器的销售;乐器培训、声乐培训、舞蹈培训。文化活动策划,舞台艺术造型策划,企业营销策划,礼仪策划,企业形象策划;摄影;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装饰设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二十六条 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