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领结婚证需要带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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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婚姻状况证明(有单位的由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村民和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者、从业人员、失业人员等由其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出具;跨区登记的,需加盖街道办事处或镇婚姻登记专用章)。
(四)如果是离婚人士,需持离婚证原件。离婚判决书如果是第一审判决的,还需提供离婚生效证明书;若离婚判决书是第二审判决的,则需提供第一、第二审判决书。如离婚证遗失的,还需补办离婚证等或补发《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五)如果是丧偶人士,须持原结婚证及原配偶的死亡证明。如原结婚证和原配偶死亡证明都遗失或毁掉的,则由当事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提供的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若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居民身份证或常住户口簿丢失的,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有关证件。
一、结婚的形式要件有哪些类型
现代社会中,大多数国家规定婚姻的成立必须要履行法定的程序才有法律效力。但是冰岛、苏格兰、瑞士、瑞典等地区承认事实婚姻,也就是当事人只要有共同生活的意愿和事实不必通过任何事实即可成立。因此,规定要式婚姻和承认事实婚姻的国家在结婚的形式要件上已经有法律冲突。此外,在要式婚姻国家中对婚姻形式要件的规定也不相同,主要的类型有:
1、民事登记形式,这是指缔结婚姻当事人必须到法律指定的国家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婚姻才告成立。中国、日本、朝鲜、蒙古、法国、比利时等大多数国家都要求结婚进行登记,但是登记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也不尽相同。英、美等国也大都要求登记结婚,以防实质要件欠缺的当事人举行婚礼。
2、宗教婚姻形式,这是指结婚当事人必须按照其信仰的宗教的教规完成一定的宗教仪式,婚姻才能成立。不同的宗教教规对婚姻的方式有着不同的要求。在西班牙、希腊、伊朗等国家,宗教婚姻是唯一合法有效的结婚方式。
3、混合方式,法国、德国、罗马尼亚等不仅要求当事人进行婚姻登记,而且要按照法律规定举行仪式,婚姻才有效力。美国有一些州规定除了登记结婚之外,还必须举行宗教仪式。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婚姻状况证明(有单位的由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村民和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者、从业人员、失业人员等由其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出具;跨区登记的,需加盖街道办事处或镇婚姻登记专用章)。
(四)如果是离婚人士,需持离婚证原件。离婚判决书如果是第一审判决的,还需提供离婚生效证明书;若离婚判决书是第二审判决的,则需提供第一、第二审判决书。如离婚证遗失的,还需补办离婚证等或补发《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五)如果是丧偶人士,须持原结婚证及原配偶的死亡证明。如原结婚证和原配偶死亡证明都遗失或毁掉的,则由当事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提供的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若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居民身份证或常住户口簿丢失的,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有关证件。
一、结婚的形式要件有哪些类型
现代社会中,大多数国家规定婚姻的成立必须要履行法定的程序才有法律效力。但是冰岛、苏格兰、瑞士、瑞典等地区承认事实婚姻,也就是当事人只要有共同生活的意愿和事实不必通过任何事实即可成立。因此,规定要式婚姻和承认事实婚姻的国家在结婚的形式要件上已经有法律冲突。此外,在要式婚姻国家中对婚姻形式要件的规定也不相同,主要的类型有:
1、民事登记形式,这是指缔结婚姻当事人必须到法律指定的国家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婚姻才告成立。中国、日本、朝鲜、蒙古、法国、比利时等大多数国家都要求结婚进行登记,但是登记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也不尽相同。英、美等国也大都要求登记结婚,以防实质要件欠缺的当事人举行婚礼。
2、宗教婚姻形式,这是指结婚当事人必须按照其信仰的宗教的教规完成一定的宗教仪式,婚姻才能成立。不同的宗教教规对婚姻的方式有着不同的要求。在西班牙、希腊、伊朗等国家,宗教婚姻是唯一合法有效的结婚方式。
3、混合方式,法国、德国、罗马尼亚等不仅要求当事人进行婚姻登记,而且要按照法律规定举行仪式,婚姻才有效力。美国有一些州规定除了登记结婚之外,还必须举行宗教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