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南京办就业证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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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在南京,应到暂住地的街道社保所办理就业证。外地人在南京办理就业证的流程如下:
一、准备办理就业证所需的资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一寸蓝底照片两张。
4、单位的就业证明。
5、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暂住证。
7、如果是女性,还需要流动人口婚育证。
二、携带以上资料到暂住地的街道社保所进行就业证办理。
1、提交资料给办理就业证的工作人员。
2、工作人员进行资料审核并登记,即可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
一、就业证去哪儿办
初次就业的初、高中毕业生达到就业年龄而未继续升学的,持身份证、毕业证、两寸照片两张等必备证件到当地户口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参加就业前训练,训练合格后填写《劳动者求职录用登记表》、领取《就业证》,由工作人员在就业训练情况栏进行记载。在市内各区办理的《就业证》还需到市职介中心加盖钢印。有就业要求的其他劳动者,持身份证和户口所在地居委会证明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流动就业的省内农村劳动力,持身份证和相关证明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或求职所在地市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填写《劳动者求职录用登记表》、领取《就业证》;流动就业的外省农村劳动力,持身份证和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到求职所在地的市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
二、无车销户是怎么回事
无车可以销户。无车销户属于汽车灭失申请销户登记,车主应填报《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并携带身份证原件、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以及相关部门开具的机动车灭失证明材料,即可办理。
无车销户,即车辆卖了或被盗未找回选择进行销户处理,再或者车辆在外地损毁进行报废后,回到归属地办理机动车档案注销。如果机动车在外地因交通事故等原因导致损毁而无法在号牌归属地进行报废处理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先在当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车辆解体后,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之后,申请人需携带相关资料到归属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机动车档案注销,并领取《机动车注销证明》。其中需提交的资料有:
1、车辆所有人身份证原件,代理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委托书原件,外地人员需同时出具暂住证原件;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行驶证;
4、车辆号牌;
5、《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南京市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
第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应当于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办理退工登记手续,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备案申报花名册》;
(二)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三)《就业创业证》;
(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办理退工登记手续后,应在15日内办理劳动者档案转移,并将《就业创业证》、《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交给劳动者,同时应书面告知劳动者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相关事宜。
一、准备办理就业证所需的资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一寸蓝底照片两张。
4、单位的就业证明。
5、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暂住证。
7、如果是女性,还需要流动人口婚育证。
二、携带以上资料到暂住地的街道社保所进行就业证办理。
1、提交资料给办理就业证的工作人员。
2、工作人员进行资料审核并登记,即可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
一、就业证去哪儿办
初次就业的初、高中毕业生达到就业年龄而未继续升学的,持身份证、毕业证、两寸照片两张等必备证件到当地户口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参加就业前训练,训练合格后填写《劳动者求职录用登记表》、领取《就业证》,由工作人员在就业训练情况栏进行记载。在市内各区办理的《就业证》还需到市职介中心加盖钢印。有就业要求的其他劳动者,持身份证和户口所在地居委会证明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流动就业的省内农村劳动力,持身份证和相关证明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或求职所在地市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填写《劳动者求职录用登记表》、领取《就业证》;流动就业的外省农村劳动力,持身份证和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到求职所在地的市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
二、无车销户是怎么回事
无车可以销户。无车销户属于汽车灭失申请销户登记,车主应填报《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并携带身份证原件、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以及相关部门开具的机动车灭失证明材料,即可办理。
无车销户,即车辆卖了或被盗未找回选择进行销户处理,再或者车辆在外地损毁进行报废后,回到归属地办理机动车档案注销。如果机动车在外地因交通事故等原因导致损毁而无法在号牌归属地进行报废处理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先在当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车辆解体后,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之后,申请人需携带相关资料到归属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机动车档案注销,并领取《机动车注销证明》。其中需提交的资料有:
1、车辆所有人身份证原件,代理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委托书原件,外地人员需同时出具暂住证原件;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行驶证;
4、车辆号牌;
5、《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南京市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
第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应当于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办理退工登记手续,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备案申报花名册》;
(二)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三)《就业创业证》;
(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办理退工登记手续后,应在15日内办理劳动者档案转移,并将《就业创业证》、《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交给劳动者,同时应书面告知劳动者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