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结婚了还算家庭主要成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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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姐嫁出去了就不算家庭主要成员了。家庭成员,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共同生活,是指一定的时间共同居住,生活事务中相互扶助的行为。姐姐嫁出去了,不是共同生活了,自然就不算家庭主要成员了。
一、家庭和家庭成员相关的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家庭和家庭成员相关的法律法规有: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二、家庭共同财产如何认定呢
家庭共同财产是指: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财产。
家庭共同财产的形成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以家庭成员间的共同生活关系存续为前提;
2)家庭共有财产只能产生于具备某种特殊身份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
3)家庭共有财产有家庭成员共享所有权;
4)家庭共有财产的形成主要是家庭成员在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劳动收入。
三、女儿打母亲怎么处理
虐待罪,是指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婚姻、家庭罪的一种。主要特征是:(1)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依法享有的权利、权益以及被害人的人身权利。(2)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采用殴打、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进行超体力劳动等肉体摧残手段,以及侮辱、限制行动自由等精神折磨手段,对被害人的身心进行经常性的摧残和折磨,使被害人遭受到肉体上、精神上的痛苦。(3)犯罪主体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即行为人和被害人之间具有一定的亲属关系或扶养关系,而且又是同一家庭的成员。(4)主观方面是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一、家庭和家庭成员相关的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家庭和家庭成员相关的法律法规有: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二、家庭共同财产如何认定呢
家庭共同财产是指: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财产。
家庭共同财产的形成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以家庭成员间的共同生活关系存续为前提;
2)家庭共有财产只能产生于具备某种特殊身份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
3)家庭共有财产有家庭成员共享所有权;
4)家庭共有财产的形成主要是家庭成员在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劳动收入。
三、女儿打母亲怎么处理
虐待罪,是指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婚姻、家庭罪的一种。主要特征是:(1)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依法享有的权利、权益以及被害人的人身权利。(2)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采用殴打、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进行超体力劳动等肉体摧残手段,以及侮辱、限制行动自由等精神折磨手段,对被害人的身心进行经常性的摧残和折磨,使被害人遭受到肉体上、精神上的痛苦。(3)犯罪主体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即行为人和被害人之间具有一定的亲属关系或扶养关系,而且又是同一家庭的成员。(4)主观方面是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