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宅基地上建坟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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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宅基地是对于土地的使用权,具有福利和社会保障的性质,农民能够廉价取得宅基地,获取基本的生活条件,宅基地主要是作为生活资料提供的,不能将宅基地作为生产资料使用
一、法律对集体土地使用权有哪些规定
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取得对集体土地进行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民事权利。集体土地使用权有以下三种形式:
1.宅基地使用权。公民对其在农村依法所有的房屋的宅基地,享有使用权。
2.自留地、自留山。自留地、自留山是农业合作化以后集体分配给社员长期使用的土地。自留地主要是菜地,自留山主要为解决社员的生活用材。
3.乡村企业和公用事业。农民举办乡村企业,或乡、村兴建公用设施需要占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经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同意或决定外,还必须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土地使用者才能取得土地使用权。利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兴办乡村企业,土地使用权必须折价作为企业的出资,由土地所有权人依法享有出资的收益。乡村企业终止时,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二、宅基地要拆迁吗?城市户口能不能继承?
城市户口继承宅基地的问题:城市户口不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但作为城镇居民的子女是可以继承在宅基地上建造的农村房屋。农村宅基地都是农村集体所有,因此,宅基地是不可以继承的,但宅基地上的房屋是死亡者的遗产。现行法律规定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进行继承。不只是农村户籍的子女可以继承;具有城镇户籍的子女也可以继承父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发生继承,只有在继承农村房屋的同时对宅基地使用权同时发生继承。遵循房地一体原则。
三、村里宅基地能通过遗嘱继承吗
村里宅基地不能通过遗嘱继承。因为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集体依法无偿划拨给农户的建房的。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能作为个人财产处分。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必须由于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因失去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失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五条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一、法律对集体土地使用权有哪些规定
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取得对集体土地进行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民事权利。集体土地使用权有以下三种形式:
1.宅基地使用权。公民对其在农村依法所有的房屋的宅基地,享有使用权。
2.自留地、自留山。自留地、自留山是农业合作化以后集体分配给社员长期使用的土地。自留地主要是菜地,自留山主要为解决社员的生活用材。
3.乡村企业和公用事业。农民举办乡村企业,或乡、村兴建公用设施需要占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经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同意或决定外,还必须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土地使用者才能取得土地使用权。利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兴办乡村企业,土地使用权必须折价作为企业的出资,由土地所有权人依法享有出资的收益。乡村企业终止时,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二、宅基地要拆迁吗?城市户口能不能继承?
城市户口继承宅基地的问题:城市户口不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但作为城镇居民的子女是可以继承在宅基地上建造的农村房屋。农村宅基地都是农村集体所有,因此,宅基地是不可以继承的,但宅基地上的房屋是死亡者的遗产。现行法律规定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进行继承。不只是农村户籍的子女可以继承;具有城镇户籍的子女也可以继承父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发生继承,只有在继承农村房屋的同时对宅基地使用权同时发生继承。遵循房地一体原则。
三、村里宅基地能通过遗嘱继承吗
村里宅基地不能通过遗嘱继承。因为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集体依法无偿划拨给农户的建房的。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能作为个人财产处分。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必须由于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因失去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失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五条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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