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保密协议有什么内容

陈友联
2022-12-14 · 经济纠纷,婚姻家庭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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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保密信息范围;
(二)明确保密主体;
(三)约定保密期限;
(四)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五)谨慎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六)确定纠纷管辖机构。
一、竞业禁止的概念区别
竞业禁止的相似概念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
竞业禁止和竞业限制的区别:
1.义务的性质不同;
2.承担义务的主体不同;
3.承担义务的时间不同;
4.承担责任的形式不同。
二、适用竞业禁止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竞业限制的范围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三、竞业限制补偿金可以多久支付
竞业限制补偿金在竞业限制协议生效后就应支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以及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因此,竞业限制补偿金在竞业限制协议生效后就应支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院《关于印发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的通知(2009)》第四十条规定,当事人以违约为由主张权利,属于劳动争议,应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
如以侵犯商业秘密为由主张权利,则属于不正当竞争纠纷,法院可直接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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