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了彩礼女方不肯打结婚证 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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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根据规定,付了彩礼但女方不肯领结婚证的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返还彩礼的。我国的法律规定了三种情况下是可以主张返还彩礼的:(一)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 双困睁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行闹)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苦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汪带岁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根据规定,付了彩礼但女方不肯领结婚证的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返还彩礼的。我国的法律规定了三种情况下是可以主张返还彩礼的:(一)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 双困睁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行闹)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苦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汪带岁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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