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创公司应该如何进行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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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创期的企业面临着诸多风险,比如市场风险、资金风险。因为企业在初创期技术在创新、产品在试销,面临着管理混乱、资金匮乏、品牌认知度低和招聘困难等问题。这时主要依靠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稳定和发展企业,所以大多选择虚拟股票、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模式。
如何进行股权激励?
一般的股权激励实施流程包括四个方面:
1.调研诊断:需要对公司现有拟激励的核心人员做充分的访谈,同时需要了解公司现有的股权结构、未来资本运作的规划、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
2.方案设计与批准:方案的设计是股权激励的核心内容,核心包括定目的、定对象、定模式、定载体、定数量、定价格、定时间、定来源、定条件、定机制。股权激励方案提供给公司核心股东、董事会等决策层进行讨论商定。
3.方案实施:股权激励方案通过公司决策层通过后,在公司内部召开动员大会,让拟授予对象和未授权对象都清楚公司的股权激励规则,与拟授予对象进行相关协议的签署及缴款及工商层面的变更事宜。
4.管理优化:股权激励方案实施后,后续需要对此方案进行管理与优化,对股权激励的实施过程中的进行动态调整。
国有非上市公司如何进行股权激励
国有非上市公司进行股权激励的方式有:
1.采取员工持股方式:
根据《关于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若干政策的意见》规定,坚持依法合规、公开透明、立足增量、不动存量、同股同价、现金入股、以岗定股、动态调整等原则,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员工持股,有效实现企业与员工利益和风险绑定,强化内部激励,完善公司治理。
2.采取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权期权的方式:
根据《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可以采取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权期权等一种或多种方式对激励对象实施股权激励。大、中型企业不得采取股权期权的激励方式。
3.科技型成果转化方式:
根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十六条规定,科技成果持有者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进行科技成果转化:
(一)自行投资实施转化;
(二)向他人转让该科技成果;
(三)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
(四)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
(五)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
(六)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
初创公司应该怎么分配股权呢
第一,按照出资额比例分配,出资是股权分配的依据,根据出资额与占总出资额比例进行股权分配,这种方式可能使得每位出资人获得股权比例有多有少。
第二种股权分配方式,平均分配。两位股东,一个出资60%,一个出资40%,但股权进行平均分配。平均分配方式可能会削弱公司创始人的控制力而影响公司决策。
哪些上市公司不得进行股权激励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上市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股权激励费用如何计算?
实施股权激励后,激励对象因股权转让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财产转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为: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股权转让收入-本金(原值)-合理费用)×20%。
如何进行股权激励?
一般的股权激励实施流程包括四个方面:
1.调研诊断:需要对公司现有拟激励的核心人员做充分的访谈,同时需要了解公司现有的股权结构、未来资本运作的规划、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
2.方案设计与批准:方案的设计是股权激励的核心内容,核心包括定目的、定对象、定模式、定载体、定数量、定价格、定时间、定来源、定条件、定机制。股权激励方案提供给公司核心股东、董事会等决策层进行讨论商定。
3.方案实施:股权激励方案通过公司决策层通过后,在公司内部召开动员大会,让拟授予对象和未授权对象都清楚公司的股权激励规则,与拟授予对象进行相关协议的签署及缴款及工商层面的变更事宜。
4.管理优化:股权激励方案实施后,后续需要对此方案进行管理与优化,对股权激励的实施过程中的进行动态调整。
国有非上市公司如何进行股权激励
国有非上市公司进行股权激励的方式有:
1.采取员工持股方式:
根据《关于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若干政策的意见》规定,坚持依法合规、公开透明、立足增量、不动存量、同股同价、现金入股、以岗定股、动态调整等原则,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员工持股,有效实现企业与员工利益和风险绑定,强化内部激励,完善公司治理。
2.采取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权期权的方式:
根据《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可以采取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权期权等一种或多种方式对激励对象实施股权激励。大、中型企业不得采取股权期权的激励方式。
3.科技型成果转化方式:
根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十六条规定,科技成果持有者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进行科技成果转化:
(一)自行投资实施转化;
(二)向他人转让该科技成果;
(三)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
(四)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
(五)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
(六)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
初创公司应该怎么分配股权呢
第一,按照出资额比例分配,出资是股权分配的依据,根据出资额与占总出资额比例进行股权分配,这种方式可能使得每位出资人获得股权比例有多有少。
第二种股权分配方式,平均分配。两位股东,一个出资60%,一个出资40%,但股权进行平均分配。平均分配方式可能会削弱公司创始人的控制力而影响公司决策。
哪些上市公司不得进行股权激励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上市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股权激励费用如何计算?
实施股权激励后,激励对象因股权转让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财产转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为: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股权转让收入-本金(原值)-合理费用)×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