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电动三轮车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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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西安市电动三轮车新规是1、这次新国标对电动自行车类别进行了重新划分,电动自行车需具备脚踏骑行功能,整车质量禁超55kg,最高时速不超过25km/h。如果是超标的电动自行车,按照电动摩托车管理,上牌照及驾照流程跟机动车类似;如果不超标,按照非机动车管理,需要上牌照,牌照登记注册需根据管理办法执行。国内的电动两轮车标准将形成由: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构成的技术体系。2、对于电动摩托车将按照机动车管理,必须取得摩托车驾驶证才行。而电动自行车按非机动车管理,车主可以不用考取摩托车驾驶证,陕西省全省从2019年9月24日启动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3、新规实施后,所有的违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超标的电动自行车按照电摩处理。市民可将车送到报废厂进行报废。新国标出台后,无论是汽车、摩托车还是电动车,只要上路行驶均需持有牌证。从2020年1月1日起,未登记挂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2022年6月30日之后,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过渡期临时号牌作废,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公安交管部门将对违法上路行驶的无牌车辆依法进行查处。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02-15
西安市电动三轮车新规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西安市电动三轮车新规是1、这次新国标对电动自行车类别进行了重新划分,电动自行车需具备脚踏骑行功能,整车质量禁超55kg,最高时速不超过25km/h。如果是超标的电动自行车,按照电动摩托车管理,上牌照及驾照流程跟机动车类似;如果不超标,按照非机动车管理,需要上牌照,牌照登记注册需根据管理办法执行。国内的电动两轮车标准将形成由: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构成的技术体系。2、对于电动摩托车将按照机动车管理,必须取得摩托车驾驶证才行。而电动自行车按非机动车管理,车主可以不用考取摩托车驾驶证,陕西省全省从2019年9月24日启动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3、新规实施后,所有的违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超标的电动自行车按照电摩处理。市民可将车送到报废厂进行报废。新国标出台后,无论是汽车、摩托车还是电动车,只要上路行驶均需持有牌证。从2020年1月1日起,未登记挂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2022年6月30日之后,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过渡期临时号牌作废,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公安交管部门将对违法上路行驶的无牌车辆依法进行查处。
亲,新规中还有这些需要注意呢:(1)禁止牵引动物的。那么一些平时喜欢骑着电动车去遛狗的人们要注意了,以后就不能再骑车遛狗了,因为这样做是违法的。(2)禁止私自改装电动车。(3)电动车上的货物不能比电动车更大。那货物具体应该怎么算大小呢?首先高度从地面算起是不能超过1.5米的,宽度也不能超过车把宽度0.15米。货物的长度前面也不能超过车轮,后面也不能超过车身后面的0.3米。(4)电动车载人的要求。电动车上只允许成年人携带12周岁以下的儿童,禁止携带12周岁以上的成人。而要驾驶电动自行车则必须年满16周岁哦。
我问得是电动三轮车
亲,电动三轮车新规如下呢:一、禁止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摩托车。二、禁止摩托车驾驶人及乘车人不戴头盔上道路行驶;提倡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及乘车人戴安全头盔。三、禁止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摩托车违法停放、违法临时停车。四、禁止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摩托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公交专用车道、应急车道。五、禁止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摩托车违法实线变道、违法强行变道、违法连续变道。六、禁止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摩托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超员载人。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可以载1名不超过12周岁的儿童,6周岁以下儿童应当乘坐在固定座椅内。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七、禁止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摩托车故意遮挡、污损号牌,无牌违法上道路行驶,使用过期的临时号牌或者假牌、套牌。八、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牌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九、禁止电动三轮车、正三轮摩托车、二轮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从事非法营运。十、禁止下列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目录的机动车型上道路行驶:(一)超过国家电动自行车标准的电动车;(二)超过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国家标准的机动轮椅车;(三)电动三轮车。前款规定的车辆违法上道路行驶的,按照机动车的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十一、摩托车驾驶人有本通告第一条情形之一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摩托车驾驶人有本通告第二条至第七条情形之一的,可以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十二、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有本通告第二条至第七条情形之一的,可以处批评教育、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电动车。电动车驾驶人违反本通告第八条的,可以处五十元罚款。十三、驾驶电动三轮车、正三轮摩托车、二轮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从事非法营运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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