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遗弃子女可否要求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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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法定的义务必须履行。因此,即使父母没有抚养教育子女,二子女仍不能免除赡养的义务。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