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常用劳动法律法规有哪些)
展开全部
1.常用劳动法律法规有哪些
劳动基准法是有关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最低标准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用人单位可以采用高于但不能低于基准法所规定的标准。
我国的劳动基准法主要规定在:《劳动法》第4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5章(工资)、第6章(劳动安全卫生)、第7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具体规定有:
1、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方面:
《国务院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1994年)、《全国年节及纪念日的放假办法》(1999年)
2、工资方面: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工资支付暂行规定》(1994年)、《最低工资标准》(2004年)
3、劳动安全卫生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1991年)、《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1995年)、《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1996年)
4、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方面: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2002年)、《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1988年)、《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1994年)
2.有关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已经触犯了国家劳动法的规定。你可以向劳动仲裁委进行举报。
我国的劳动法规定如下:
一 工 作 时 间
1.基 本 工 时 :国 家 实 行 劳 动 者 每 日 工 作 时 间 不 超 过 8 小 时 ,平 均 每 周 工 作 时 间 不 超 过 40 小 时 的 工 时 制 度 .
2.延 长 工 作 时 间 : 一 般 每 日 不 超 过 1 小 时 ; 特 殊 情 况 下 , 每 日 不 超 过 3小 时 ,但 是 每 月 不 得 超 过 36 小 时 .
二 休 息 时 间
1.用 人 单 位 应 当 保 证 劳 动 者 每 周 至 少 休 息 1 日 .
2.劳 动 者 连 续 工 作 1 年 以 上 的 ,享 受 带 薪 年 休 假 .
3.用 人 单 位 应 当 在 元 旦 , 春 节 ,国 际 劳 动 节 , 国 庆 节 ,以 及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休 假 节 日 安 排 劳 动 者 休 假 .
4.女 职 工 生 育 享 受 不 少 于 90 天 的 产 假 .
三 加 班 待 遇
1.安 排 劳 动 者 延 长 工 作 时 间 的 ,支 付 不 低 于 工 资 的 150%的 工 资 报 酬 .
2.休 息 日 安 排劳 动 者 工 作 又 不 能 安 补 休 的 ,支付 不 低 于 工资 200%的工资报酬 .
3.法 定 休 假 日 安 排劳 动 者 工 作的 ,支 付 不 低 于 工 资的300% 工 资 报 酬
注 :用 人 单 位 包 括 个 体 工 商 户 ,私 有 企 业, 集 体 企 业 ,国 有 企 业 等
3.劳动法三十八条规定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如下: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扩展资料:
劳动者权利
(1)平等就业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凡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即劳动者拥有劳动就业权。劳动就业权是有劳动能力
劳动基准法是有关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最低标准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用人单位可以采用高于但不能低于基准法所规定的标准。
我国的劳动基准法主要规定在:《劳动法》第4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5章(工资)、第6章(劳动安全卫生)、第7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具体规定有:
1、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方面:
《国务院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1994年)、《全国年节及纪念日的放假办法》(1999年)
2、工资方面: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工资支付暂行规定》(1994年)、《最低工资标准》(2004年)
3、劳动安全卫生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1991年)、《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1995年)、《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1996年)
4、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方面: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2002年)、《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1988年)、《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1994年)
2.有关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已经触犯了国家劳动法的规定。你可以向劳动仲裁委进行举报。
我国的劳动法规定如下:
一 工 作 时 间
1.基 本 工 时 :国 家 实 行 劳 动 者 每 日 工 作 时 间 不 超 过 8 小 时 ,平 均 每 周 工 作 时 间 不 超 过 40 小 时 的 工 时 制 度 .
2.延 长 工 作 时 间 : 一 般 每 日 不 超 过 1 小 时 ; 特 殊 情 况 下 , 每 日 不 超 过 3小 时 ,但 是 每 月 不 得 超 过 36 小 时 .
二 休 息 时 间
1.用 人 单 位 应 当 保 证 劳 动 者 每 周 至 少 休 息 1 日 .
2.劳 动 者 连 续 工 作 1 年 以 上 的 ,享 受 带 薪 年 休 假 .
3.用 人 单 位 应 当 在 元 旦 , 春 节 ,国 际 劳 动 节 , 国 庆 节 ,以 及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休 假 节 日 安 排 劳 动 者 休 假 .
4.女 职 工 生 育 享 受 不 少 于 90 天 的 产 假 .
三 加 班 待 遇
1.安 排 劳 动 者 延 长 工 作 时 间 的 ,支 付 不 低 于 工 资 的 150%的 工 资 报 酬 .
2.休 息 日 安 排劳 动 者 工 作 又 不 能 安 补 休 的 ,支付 不 低 于 工资 200%的工资报酬 .
3.法 定 休 假 日 安 排劳 动 者 工 作的 ,支 付 不 低 于 工 资的300% 工 资 报 酬
注 :用 人 单 位 包 括 个 体 工 商 户 ,私 有 企 业, 集 体 企 业 ,国 有 企 业 等
3.劳动法三十八条规定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如下: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扩展资料:
劳动者权利
(1)平等就业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凡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即劳动者拥有劳动就业权。劳动就业权是有劳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