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最新高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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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报考条件规定:除区内世居两代(含两代以上)的少数民族考生和我区正式干部、职工(含援藏干部、职工陪芦和曾在我区工作过的干部、职工)子女考生外,依法将枯雀户籍从外省(区、市)迁入我区参加高考的考生,必须满足以下条没乱早件:一是符合我区当年招生规定;二是满足补充规定时限内的1年、2年、3年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三统一”要求。其中:2021年和2022年为政策过渡期,2023年及以后“三统一”时限须3年及以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六条 国家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国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以财政性经费、捐赠资产举办或者参与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得设立为营利性组织。
报考条件规定:除区内世居两代(含两代以上)的少数民族考生和我区正式干部、职工(含援藏干部、职工陪芦和曾在我区工作过的干部、职工)子女考生外,依法将枯雀户籍从外省(区、市)迁入我区参加高考的考生,必须满足以下条没乱早件:一是符合我区当年招生规定;二是满足补充规定时限内的1年、2年、3年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三统一”要求。其中:2021年和2022年为政策过渡期,2023年及以后“三统一”时限须3年及以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六条 国家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国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以财政性经费、捐赠资产举办或者参与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得设立为营利性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