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3月份发生如下业务+1、+销售甲类卷烟15万
1个回答
关注
展开全部
亲!您好!非常感谢您的耐心等待!很高兴为您解答!该烟厂当月应缴的增值税与消费税分别是850(万元)、840.4(万元)。①增值税=(400+100×200)÷(1+17%)×17%=850(万元)②进项税转出=40+20×13%=6.6(万元),当期消费税=当月销项税-上期进项税转出+进项税转出=850-6.6+40+20×13%=840.4(万元)。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05-29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3月份发生如下业务+1、+销售甲类卷烟15万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3月份发生如下业务1、 销售甲类卷烟15万条,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00万元。2、将100条乙类卷烟用于职工福利,每条卷烟成本为200元。3、销售的甲类卷烟由于质量问题被退回500条。4、 当月购进烟丝取得专用发票,注明税额40万元。5、当月购进生产设备一套,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0万元。6、 当月购进的烟丝中有20万元规格不符,给予退回。7、当月购进的烟丝由于管理不当发生损失2万元。计算该烟厂当月应缴的增值税与消费税
亲!您好!非常感谢您的耐心等待!很高兴为您解答!该烟厂当月应缴的增值税与消费税分别是850(万元)、840.4(万元)。①增值税=(400+100×200)÷(1+17%)×17%=850(万元)②进项税转出=40+20×13%=6.6(万元),当期消费税=当月销项税-上期进项税转出+进项税转出=850-6.6+40+20×13%=840.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