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怎么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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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事故应该是由医学会做出的鉴定结论.不构成医疗事故得不代表医院没有过错,所以患者在碰到麻醉后身体不舒服,或者严重到无法动弹以及身体半处麻木难受,而医生又含糊其词,无法给出合理合适解释的时候,应该向法院申请司法过错鉴定,这时,就可以要求医院封存病历,包括住院的检查单、化验单以及一系列的医生检查或者查房的记录表等,都应封存起来,以免被有心之人调包,也可以要求医院封存手术录像,对施术的麻醉医生进行审查,看是否违规操作。
2、患者还应把住院清单以及缴费单等一系列单据都保存好,因为单据上有麻醉药以及手术中相关药品的名称,如果施术医生想改病历,但住院清单是电脑所打,无法更改药品名称,这也是患者保存医疗事故证据的窍门所在。
患者生病后一般都是会选择专业的医疗机构来治病,但是由于医生的技术问题或者不负责任的态度,导致患者病情雪上加霜,并没有治好反而又添新病,那么受害者就需要做医疗事故鉴定,通过鉴定结果来确定医院的责任来进行索赔。
一、医疗事故次要责任可以起诉医生吗
一般是先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那么可以以鉴定结论为依据向法院起诉,并要求医院承担医疗事故赔偿责任。
(一)如果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但是医院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则可以依据民法典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提起民事侵权诉讼,要求医院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患方在起诉前的准备工作:
1、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签订聘请律师合同授权委托书,并交纳律师费;
2、向律师或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1)患方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包括身份证复印件,若患方死亡或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则需要法定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身份证及户口本;
(2)病历资料复印件,含患者门诊病历、住院志或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或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意见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死亡)小结等;
(3)患者或患者家属的误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出具工资及缺勤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无业证明;
(4)相关费用单据、清单。如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等级证明及残疾用具费、丧葬费、伤残或死亡的要提供患者实际抚养或赡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者的户籍证明;
(5)其他如有关专家意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
2、患者还应把住院清单以及缴费单等一系列单据都保存好,因为单据上有麻醉药以及手术中相关药品的名称,如果施术医生想改病历,但住院清单是电脑所打,无法更改药品名称,这也是患者保存医疗事故证据的窍门所在。
患者生病后一般都是会选择专业的医疗机构来治病,但是由于医生的技术问题或者不负责任的态度,导致患者病情雪上加霜,并没有治好反而又添新病,那么受害者就需要做医疗事故鉴定,通过鉴定结果来确定医院的责任来进行索赔。
一、医疗事故次要责任可以起诉医生吗
一般是先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那么可以以鉴定结论为依据向法院起诉,并要求医院承担医疗事故赔偿责任。
(一)如果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但是医院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则可以依据民法典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提起民事侵权诉讼,要求医院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患方在起诉前的准备工作:
1、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签订聘请律师合同授权委托书,并交纳律师费;
2、向律师或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1)患方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包括身份证复印件,若患方死亡或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则需要法定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身份证及户口本;
(2)病历资料复印件,含患者门诊病历、住院志或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或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意见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死亡)小结等;
(3)患者或患者家属的误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出具工资及缺勤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无业证明;
(4)相关费用单据、清单。如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等级证明及残疾用具费、丧葬费、伤残或死亡的要提供患者实际抚养或赡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者的户籍证明;
(5)其他如有关专家意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