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负责国家药品标准的制定和修订的部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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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负责国家药品标准的制定和修订的部门是??在我国,负责国家药品标准的制定和修订的部门是国家药典委员会。根据《药典委员会章程》第十七条 国家药典委员会是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标准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药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常设机构实行秘书长负责制,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任命。常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相关的职能部门。第十八条 常设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组织编制与修订《中国药典》及其增补本;(二)组织制定与修订国家药品标准以及药用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技术要求与质量标准;(三)参与《中国药典》和国家药品标准执行情况的评估;(四)负责《中国药典》和国家药品标准的宣传培训与技术咨询;(五)参与拟订药品、药用辅料、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标准的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药品标准管理体系及相关工作机制;(六)组织开展药品标准化战略、药品标准管理政策和技术法规研究,承担药品医学临床信息的分析评估工作;(七)开展药品标准相关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国际药品标准适用性认证合作活动和国际药品标准制修订工作;(八)负责药品标准信息化建设;(九)负责组织《中国药典》配套丛书以及《中国药品标准》等刊物的编辑、出版和发行;(十)负责药典委员会有关工作会议的组织协调及服务保障工作;(十一)承办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这样解释好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