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对交付时间有约定的,出卖人具体应当在何时作出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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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了具体的时间。出卖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履行标的物交付义务。迟于此时间,即为迟延交付。除了对交付时间有精确要求的合同外,一般对于约定的交付时间落实到日就可以。其二,现实生活中大量的合同只是约定了一个交付的时间段,这个交付期间可能是某几年、某几月或者某几天。在这种情况下,出卖人在该交付期间内的任何时候交付,都可以视为履行了关于交付期限的约定。 法律法规:《民法典》第六百零一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间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交付。这里区分了两种情况:其一,合同约定了具体的时间。出卖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履行标的物交付义务。迟于此时间,即为迟延交付。除了对交付时间有精确要求的合同外,一般对于约定的交付时间落实到日就可以。其二,现实生活中大量的合同只是约定了一个交付的时间段,这个交付期间可能是某几年、某几月或者某几天。在这种情况下,出卖人在该交付期间内的任何时候交付,都可以视为履行了关于交付期限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