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开发区处理违章的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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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警支队六大队 地址:南通市新胜路88号。2、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城区中队 。地址:南通市通州区金沙镇朝阳路6号 。 3、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川姜中队。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启江村六组。4、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二甲中队。 地址:南通市通州区335省道(金沙镇金余街东首)。5、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开发区中队。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杏园路298号。 6、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刘桥中队。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镇区南首(刘通路)。7、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平潮中队。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平潮派出所。8、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十总中队。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南首苏223线35公里+200米处。9、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石港中队。 地址: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米市桥东路168号。10、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中队。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杏园路298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