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主体 -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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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突发事件报告的主体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法律依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第十九条 国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报告规范,建立重大、紧急信息报告系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四)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应当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突发事件报告的主体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法律依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第十九条 国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报告规范,建立重大、紧急信息报告系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四)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应当立即向国务院报告。